各医疗卫生单位,社会办医疗机构
关于印发《嘉定区卫生健康系统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WE7202000-2023-015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发文日期: 2023-09-13
名 称: 关于印发《嘉定区卫生健康系统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嘉卫办〔2023〕7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医疗卫生单位,社会办医疗机构:

现将《嘉定区卫生健康系统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13日

 

 

 

 

 嘉定区卫生健康系统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委〔2023〕3号)、《上海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沪安委会〔2023〕9号)和《嘉定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嘉安委会〔2023〕6号)相关工作部署,全面开展本区卫生健康系统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为本、突出重点,坚持压实责任、全面整改,坚持系统治理、科技赋能,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全面提升排查整治质量和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条措施,全面压实单位主体责任。立足“两个根本”,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做到“四早五最”,即对问题隐患,早排查、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实现“两个切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2023年11月底前开展集中攻坚,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建立整治台账,切实消除医疗卫生机构燃气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4年6月前巩固提升集中攻坚成效,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完成对排查出风险隐患的整治,构建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体制;2025年底前,进一步健全燃气安全管理体系,坚决遏制各类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集中攻坚阶段):2023年9月底前对本区卫生健康系统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深挖细查,全面排查整治燃气使用环境、器具设备、安全管理等方面风险隐患,建立整治台账。2023年11月底前消除燃气安全管理各个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风险隐患和问题。因客观原因无法立即整改到位的,要书面说明原因并确定有效管控措施,防范风险隐患上升为安全事故。

第二阶段(全面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3月底前盯牢风险隐患整改,全面完成排查出安全隐患的整治。2024年6月前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确保存量安全隐患逐项及时整改到位。

第三阶段(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24年底前深入剖析燃气安全隐患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健全燃气安全管理体制,加强人财物等要素保障,持续提升医疗卫生机构燃气本质安全水平,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2025年底前,进一步健全燃气安全管理体系,坚决遏制各类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四、主要内容

1.排查医疗卫生机构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关键岗位安全责任、消防责任,是否按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和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违规用气、用火、用电,是否购买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燃气器具、连接软管、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等安全产品;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机构是否对从业人员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消防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

2.排查医疗卫生机构是否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存放气瓶总重量超过60kg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未分开放置,连接软管长度超过2米、私接“三通”或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未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

3.排查医疗卫生机构是否规范设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是否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等障碍物;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是否符合标准或者保持完好有效。

4.推进切断型智能燃气表更新替代、瓶装液化石油气替代改造,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按照“应改尽改,能改尽改;科学谋划,精准施策”的原则,推动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实施管道化或电力替代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替代改造。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认清燃气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要根据专项整治方案,压实任务、细化方案、明确分工,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动员部署、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将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要严肃问责。

2.加强宣传教育。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电子屏、微信微博、互联网、燃气安全使用告知书等多种渠道,提高职工和从业人员的燃气安全意识以及对燃气器具的辨别能力,普及燃气泄漏时安全处置流程,正确应对突发情况、现场处置要点,以及快速疏散人群、及时报警处理等基本常识。要按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单位要对从业人员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消防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

3.压实安全责任。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关键岗位安全责任,制定完善燃气泄漏应急预案,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燃气操作规程,切实加强燃气安全管理。要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定期开展自查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实行清单管理,明确整治责任人、完成时限,限期办结、动态清零。专项整治期间如发生燃气安全事故,依法依规彻查事故原因,倒查机构主体责任。

联系人:唐盛余,联系电话:59529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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