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7318000-2023-010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委 | 发文日期: | 2023-09-13 |
名 称: | 关于开展第二届嘉定区名中医和第一届嘉定区好中医评选活动的通知 | ||
文 号: | 嘉中医办〔2023〕8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医疗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和发展祖国传统医学,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倡导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的职业道德精神,宣传、推广一批嘉定区德医双馨的好中医,建立健全一支在嘉定区乃至上海市有影响力的高水平中医专家队伍,促进本区中医药事业的传承创新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本区各机构开展第二届嘉定区名中医和第一届嘉定区好中医评选工作。本次评选,拟评选出“嘉定区名中医”和“嘉定区好中医”各6-1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凡在本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事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下同)临床工作的在岗(含退休后仍从事中医临床工作)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均可申报参评。
(一)申报人为在职人员,必须由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推荐。
(二)申报人为离退休人员,由离退休前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推荐或现注册的第一执业地点所在单位推荐。
(三)申报人已获得第一届“嘉定区名中医”称号的不参加本次评选。
(四)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嘉定区名中医”和“嘉定区好中医”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医德高尚,获得社会广泛赞誉。
2.精通中医药理论,在继承发展中医药学方面有独到见解和造诣,学术成就卓越,学术思想独到。
3.目前仍在临床一线工作,有丰富的中医临床诊疗经验和独到的技术专长,治疗某一领域疾病或疑难重病疗效显著并有充分的客观依据,在本市或本区中医药界具有较高的名望。
4.“嘉定区名中医”申报人员需从事中医临床工作25年及以上(以2022年12月31日为统计的截止时间,下同),且在本区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区级医院推荐名中医需受聘正高专业技术岗位(含从事中医临床工作的教授和研究员)5年及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荐名中医需受聘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5年及以上。在本区有较大影响力、具有特殊贡献、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5.“嘉定区好中医”申报人员需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及以上,且在本区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区级医院推荐好中医需受聘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含从事中医临床工作的副教授和研究员)5年及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荐好中医需受聘主治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5年及以上。在本区有较大影响力、具有特殊贡献、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6.对中医药传承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无私传授自己的学术思想和技术经验,积极培养学术传承人。
7.近五年未发生医疗技术事故或因医德医风受到纪律处罚。
(二)优选条件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临床业绩突出并具备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可以优先考虑:
1.曾任或现任全国或上海市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研究工作室导师、全国或上海市基层名老中医专家工作室导师、区级优秀导师。
2.曾任或现任国家级、省市级或区级中医药类学会临床专业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委员。
3.曾任或现任国家级、省市级或区级重点中医临床学科、专科(专病)负责人。
4.曾获得国家级、省市级或区级科技领军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等荣誉,或曾获得科学技术奖等奖项,或被纳入各类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等。
三、时间安排
2023年10月20日前,申报人填写申报书并上交申报材料,所在单位审核参评资格并公示。
2023年10月31日前,各医疗机构汇总本单位内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情况并推荐上报。
2023年12月31日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组织专家开展区级评审,公布评选结果并公示。
四、申报名额
(一)“嘉定区名中医”区中医医院限推荐4人,区级综合医院限推荐2人,专科医院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限推荐1人。
(二)“嘉定区好中医”区中医医院限推荐8人,区级综合限推荐4人,专科医院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限推荐2人。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各医疗单位经内部评选及公示后,确定参加区级评审的推荐申报人,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嘉定区名中医申报表》(见附件1)、《嘉定区好中医申报表》(见附件2)纸质文档一式5份(需本人签名并加盖所在单位或注册第一执业地点单位公章),包含能充分说明申报人水平和业绩的附件材料一式5套(包括论文、论著、证书复印件等)。附件材料统一用A4纸打(复)印,各1份,按申报表所列顺序排列,左侧装订。
(二)《嘉定区名中医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嘉定区好中医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版1份。
上述材料均于2023年10月31日(周二)前报送至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科,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嘉定区名中医”和“嘉定区好中医”评选活动,广泛发动,动员医务人员积极参与评选,真正把一批在中医药工作中表现优秀、群众信誉度高的名中医、好中医推荐出来,以更好地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二)对于当选的“嘉定区名中医”和“嘉定区好中医”,各单位要充分尊重,积极发挥他们的作用,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为他们开展日常业务创造良好的条件,使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当选的每一位“嘉定区名中医”和“嘉定区好中医”应成为医德高尚、医术精湛的模范,在工作中努力保持荣誉,切实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开展中医药临床带教、学术交流等活动,加强对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的传、帮、带工作,为培养高层次中医专业人才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嘉定区名中医”和“嘉定区好中医”称号实行动态管理。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同意,撤消其荣誉称号并收回荣誉证书:
1.违法犯罪或受党纪、政纪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2.由于本人责任心不强,发生重大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造成恶劣影响者;
3.违反执业医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者;
4.发现有弄虚作假,谎报成绩,剽窃他人成果者;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享有“嘉定区名中医”或“嘉定区好中医”称号者。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 莉、沈晓洁
联系电话:69531012
联系地址:嘉定区塔城路264号413室
邮政编码:201899
电子邮箱:zyyglk2012@126.com
附件:1.嘉定区名中医申报表
2.嘉定区好中医申报表
3.2023年嘉定区名中医申报情况汇总表
4.2023年嘉定区好中医申报情况汇总表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中医药发展办公室
2023年9月13日
关于开展第二届嘉定区名中医和第一届嘉定区好中医评选活动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