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C9905000-2023-139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水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3-10-24 |
名 称: | 关于嘉定区华亭镇村级河道整治工程(连俊村竖头塘等7条)设计变更的批复 | ||
文 号: | 嘉水务〔2023〕160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嘉定区华亭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批嘉定区华亭镇村级河道整治工程(连俊村竖头塘等7条)设计变更的请示》(华府发〔2023〕49号)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受基本农田用地限制,现场无施工条件,原则同意将连俊村竖头塘444米塑钢板桩护岸变更为木桩护岸;大罗窝河348米塑钢板桩护岸变更为木桩护岸;取消大罗窝河101米生态斜坡护岸。
二、因大罗窝河支河口公益林无法搬迁,原则同意取消B型木桩护岸15米。
三、为保障民宅及道路安全,原则同意大罗窝河新增密排木桩护岸263米。
四、为提升吉泾塘支河的过流能力,原则同意吉泾塘支河新增翻建管涵一座。
五、因居民住宅围墙无法拆除,现场无施工条件,原则同意取消连俊村大罗窝河新建箱涵一座。
六、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七、请按照《嘉定区村级河道整治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项目管理,完善相关手续,按程序落实河道用地等事宜,确保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3年10月24日
关于嘉定区华亭镇村级河道整治工程(连俊村竖头塘等7条)设计变更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