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7317000-2023-014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委 | 发文日期: | 2023-10-26 |
名 称: | 关于印发《嘉定区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直报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卫监督〔2023〕5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各相关医院:
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本市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直报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沪卫食品〔2023〕14号)要求,我委制定了《嘉定区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直报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26日
嘉定区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直报系统建设工作方案
为切实提升嘉定区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质效,有效落实上海市和本区食源性疾病监测任务要求,加快推进我区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直报系统建设,根据医疗机构分布和信息系统建设情况,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区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系统与医院诊疗信息系统(以下简称HIS系统)医生工作站连接互通,运用智能关联填报、自动跳转报卡等技术,实现食源性疾病病例相关信息自动化生成与传输,优化信息填报流程,替代手工二次录入,减轻基层工作压力,提升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报告的准确率和时效性。
二、实施范围
本区开展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和主动监测的7家二、三级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北院、嘉定区中心医院、嘉定区南翔医院、嘉定区安亭医院、嘉定区江桥医院、嘉定区中医医院、嘉定区妇幼保健院。
三、工作任务
根据本区医院信息化建设情况,各医院结合自身实际,选择适宜的HIS系统对接方式,与市级平台对接,实现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直报。
四、实施进度安排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23年10月)
1.组织全区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直报工作部署动员。
2.组织辖区内二、三级医院开展基础信息梳理,组织论证适合本区的技术路线,制定工作方案,推进信息化环境部署工作。
(二)第二阶段:实施推进(2023年10月-12月)
1.按批次开展医院端或区平台食源性疾病数据交换系统部署,与市级平台对接测试。
2.推进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直报系统平台对接,实现60%医院病例监测直报。
3.开展对各医院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直报系统建设工作阶段性考核。
(三)第三阶段:优化完善(2024年1月-9月)
1.全区二级、三级医院全部实现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直报,优化相关信息采集功能。
2.开展对二级、三级医院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直报工作考核。
五、职责分工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辖区食源性疾病监测直报系统建设工作总体推进,统筹协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和区内二、三级医院落实各项任务和要求。制定辖区食源性疾病监测直报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定期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并报市卫生健康委。
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辖区食源性疾病监测直报系统建设的技术实施,指导医院相关系统技术路线对接,保障工作进度。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辖区食源性疾病监测直报系统建设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指导各医院工作实施,推进落实建设任务;按照工作要求,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衔接做好相关工作对接;定期汇总辖区工作进展并报区卫生健康委。
各级医院:负责本院HIS系统对接的环境部署,落实建设任务,按时完成系统对接和数据上报测试,系统正式上线后开展院内培训。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食源性疾病监测直报系统的建设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将成立区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直报系统建设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委综合监督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等共同推进建设。各医院要切实履行食源性疾病监测职责,统筹落实人员、技术和设备投入,确保系统顺利对接。
(二)强化技术支撑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监测直报系统建设的组织管理和技术保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与市级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业务对接,有序组织直报系统建设的专业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各医院要根据数据对接交换的标准做好医院HIS系统准备,保障信息对接环境。
(三)落实经费保障
各单位要结合食源性疾病监测直报系统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落实相关经费保障。
(四)注重绩效评价
各医院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直报工作情况,将纳入对各医院食品安全工作的评议考核;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需按照直报系统的建设要求和时间节点,督促推进整体进度。
附件: 嘉定区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直报系统建设工作组组成人员名单
关于印发《嘉定区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直报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