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免去郑小燕同志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6日
附件:嘉人社发〔2023〕5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