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7202000-2023-022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委 | 发文日期: | 2023-11-15 |
名 称: | 关于嘉定区江桥医院院内房屋对外租赁的批复 | ||
文 号: | 嘉卫办〔2023〕10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嘉定区江桥医院:
你院《关于嘉定区江桥医院院内超市、咖啡吧等区域对外租赁事宜的请示》(嘉江医后保〔2023〕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按照《关于转发<嘉定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嘉府办发〔2021〕29号)和《关于印发<嘉定区区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业务指引(试行)的通知>》(嘉财〔2021〕21号)的规定,请你单位根据区财政局委托的相关企业,对院内超市、咖啡吧房屋出租开展租金评估,并以评估价格为底价面向市场公开招租。出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出租取得的收入,在扣除税金及相关费用后,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上缴区级财政国库。
你院与承租方签订出租合同或协议后,请于签订后两周内将出租合同或协议(复印件)报区卫生健康委备案。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