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C9905000-2023-150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水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3-11-28 |
名 称: | 关于嘉定区华亭镇河道整治工程(横墙门河等11条河道)设计变更的批复 | ||
文 号: | 嘉水务〔2023〕181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嘉定区华亭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批嘉定区华亭镇河道整治工程(横墙门河等11条河道)设计变更的请示》(华府办〔2023〕6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因现场无施工条件,原则同意取消横墙门河(桩号K0+000~K0+028及横0+724~横0+864)272米木桩护岸,寿丰门前河140米木桩护岸。原则同意将联三村10组后宅河箱涵变更为管涵,寿丰门前沟2座箱涵变更为管涵。
二、为保障民宅及道路的安全,原则同意新增横墙门河322米木桩护岸,赵家塘宅河110米木桩护岸,南赵沟70米木桩护岸。
三、考虑部分河段淤积严重,原则同意将横墙门河(桩号横0+550~横0+927及横K0+000~横K0+158)纳入疏浚范围,新增疏浚土方4108立方米。
四、考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原则同意联一村吴家2号宅河设计河口宽由13~22米调整为4~10米,减少开挖土方2936立方米。
五、为进一步沟通水系,原则同意新增南赵沟管涵2座,新增联一村吴家2号和1号宅河间管涵1座。
六、原则同意新增水桥66座,取消纳米气泡机1座。
七、原则同意减少陆域绿化537平方米、斜坡绿化7032平方米,增加水生植物383平方米。
八、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九、请按照《嘉定区村级河道整治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项目管理,完善相关手续,按程序落实河道用地等事宜,确保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3年11月28日
关于嘉定区华亭镇河道整治工程(横墙门河等11条河道)设计变更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