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社会办医疗机构
关于印发《嘉定区医疗机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WE7202000-2024-003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发文日期: 2024-02-29
名 称: 关于印发《嘉定区医疗机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嘉卫办〔2024〕3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医疗卫生单位、社会办医疗机构:

为切实加强我区医疗机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医疗机构安全运行,减少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医护人员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为进一步对全区医疗机构实施分级管控,明确各级职责,强化责任落实,结合本区医疗卫生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29日

 

 

 

嘉定区医疗机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区医疗机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医疗机构安全运行,减少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医护人员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对全区医疗机构实施分级管控,明确各级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进一步优化监管资源配置,聚焦医疗机构存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开展全区医疗机构阶梯式分级管控,完善各项监管措施,压实单位主体责任,保持行业监管高压态势,达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目标。

二、分级管控

根据医疗机构的安全风险等级,将安全生产管控分为一级(红色)、二级(黄色)和三级(绿色)。

1.一级管控(红色)

适用于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医疗机构,如大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护理院等。一级管控要求医疗机构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职责,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和特种设备等方面的管理,定期进行宣传教育培训及应急演练,并配备专业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人员。主要负责人应每周不少于一次实地带班检查,形成检查记录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2.二级管控(黄色)

适用于安全风险等级中等的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部等。二级管控要求医疗机构在用火用电用气、老年护理病房等方面加强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医院运行的安全和稳定。主要负责人应每月不少于一次实地带班检查,形成检查记录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3.三级管控(绿色)

适用于安全风险等级较低的医疗机构,如诊所、服务站等。三级管控要求医疗机构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完善安全防范制度,确保安全、稳定、有序开展医疗服务。主管部门视实际情况开展监督抽查,可根据提交的自评报告适量减少监督抽查频次。

三、工作措施

1.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2.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3.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4.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医疗机构的安全生产。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单位主体责任

各单位应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实责任到每一个岗位,发挥末梢作用。按照分级管控要求落实各项措施,确保管理人员履职到位,日常工作开展到位,隐患问题处置到位。

(二)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区卫生健康委定期召开全区医疗机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传达重要指示精神,通报近期督查结果,部署重点工作;区卫生健康委下属机构结合日常巡排查工作,对小型医疗机构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落实协同管理职责

各街镇应充分发挥属地化网格监管优势,会同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隐患问题,督促整改闭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

五、监督与考核

1.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对医疗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

2.对考核不合格的医疗机构进行整改和问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落实。

 

附件:嘉定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表

 

关于印发《嘉定区医疗机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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