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医疗保障局
对区政协第24-15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索 引 号: WH4106000-2024-002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4-03-12
名 称: 对区政协第24-15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文 号: 嘉医保复〔2024〕2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办理结果:留作参考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全文

嘉定区卫生健康委:

梁凯轶委员提出的“关于提升本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的建设”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积极引导参保患者在基层就诊

通过医保的差异化待遇杠杆,引导患者首先在基层就诊。在社区门诊报销方面,落实国家和本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的相关要求,适度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门急诊报销比例。2023年7月1日开始,在职职工社区门急诊报销比例提高到80%,2001年1月1日后退休人员门诊报销提高到85%。

在基层用药报销方面,进一步提高基层用药实际报销水平。从2023年10月1日起,在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的医保目录内的乙类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未中选价高药品、定额标准自负药品除外),参照甲类药品支付。

二、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

在增加签约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标准,按时拨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进一步激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团队开展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强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配合贵单位优化签约服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引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团队做实、做细签约服务,扎实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

三、加大医保支付倾斜力度

在总额预算支持方面,重点考虑就诊下沉、慢病管理等因素,医保总额预算继续向社区倾斜,2023年度起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按比例调增年初预算指标。在支付模式创新方面,从2024年1月1日起试点符合社区特点的安宁疗护、康复护理等长期住院按病种床日付费的支付方式改革。配合贵单位推进嘉定区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探索紧密型医联体医保支付改革试点工作,引导基层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上海市嘉定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12日

 

联系人姓名:钱杰                  联系电话:39927688

联系地址:嘉定区博乐路70号       邮政编码:201899

对区政协第24-15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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