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关于印发《2024年嘉定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WE7317000-2024-013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发文日期: 2024-05-10
名 称: 关于印发《2024年嘉定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 嘉卫监督〔2024〕11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嘉定区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强化卫生监督执法,规范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等工作,我委制定了《2024年嘉定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法制)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10日

 2024年嘉定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法制)工作要点

2024年,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将法治建设贯穿于卫生健康改革发展全过程,不断强化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着力提升执法水平和执法效能,助推嘉定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卫生法治建设

1.坚持法治思想引领

坚持长期、全面、系统、深入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面推动卫生健康法治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纳入卫生健康法治专题讲座、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的基本内容。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实施主要领导专题述法制度。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带头尊崇学习掌握党内法规和国家本市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认真贯彻实施区委依法治区委年度工作要点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全力助推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工作。

2.完善法治管理机制

贯彻落实《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常态化评估清理。持续推进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的作用。坚持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不断完善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完善法制审核工作规范,保障行政管理秩序稳定高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开展复议应诉工作,规范复议案件办理。积极做好应诉工作,提高机关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应诉水平,依法稳妥处理行政争议,坚定维护司法权威。

3.深化政务服务改革

持续清理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行政许可、行政备案、公共服务等政务事项的清单目录。全面编制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促进线上线下业务融合,实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按照简政放权工作部署,落实“设置介入放射学项目许可”等政务事项下放承接工作。持续优化告知承诺、“一业一证”“一件事”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深化惠企便民举措,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高频事项智慧好办,开展领导干部帮办。

4.强化精准监督管理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管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智慧卫监”应用场景建设,落实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综合监管,继续开展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现高效监管、精准执法。加强对管理对象合规指引,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方式,坚持宽严相济、法理情相融,确保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让执法有力度有温度。

5.开展卫生法治宣传

贯彻落实“八五”普法有关部署和要求,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积极组织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法治主题宣传活动,加强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和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实施;组织开展卫生法治“百场宣讲”活动,推动卫生法治宣传进社区、进医院、进学校、进企业,推进社会公众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尊医重卫,进一步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6.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全面强化法治工作队伍法律专业素养和法治能力培育,提高卫生健康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执业能力,为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打牢坚实人才基础,以高水平法治保障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

二、夯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体系,强化重点领域监管

1.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对医疗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等重点场所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二是总结推广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经验,组织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培训,对《上海市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强化医疗机构防控责任。三是落实对辖区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管理突出问题的监管和整治,推动“无废医院”建设。四是加强生物医药领域监管,助力行业健康发展。

2.医疗服务领域监督管理

强化对重点类别如医疗美容、口腔等机构,重点领域如处方管理、精麻药品、抗菌药物、医疗临床应用技术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突出问题整治力度。充分利用社会办医协会、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警示案例宣传等平台和方式引导医疗机构自查自纠,规范执业行为。继续在医疗美容行业试点推进规范预付式消费经营行为管理工作。

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监督管理

规范辖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持续加强出生医学证明规范管理。健全完善常态化打击“两非”及代孕行为工作机制,多部门联动常态化开展打击代孕等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活动,保障妇女生殖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

4.公共场所、学校、控烟工作监督管理

聚焦市民反映的重点、难点行业和问题场所,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提高重点公共场所自我管理能力。开展公共场所卫生信用管理及相关从业人员培训。继续推进生活饮用水“扫码知卫生”工作。探索建立控烟工作社会共治机制。坚持控烟日常执法和专项执法、集中执法相结合。

5.中医药服务监督管理

持续加强中药药事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能力培养,提升执法队伍的中医药监管能力。强化备案制中医诊所的事中事后监管。

6.职业卫生监督管理

在日常监管中,做到指导、服务、监管并重,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压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风险。推动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扩面,提高职业健康监督执法效能。优化“职业健康培训一件事”“健嘉工具包”等服务平台,提升服务企业能力。

7.消毒产品、消毒活动监督管理

开展消毒服务机构现场消毒情况监管。推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落实对消毒剂、抗(抑)菌制剂生产经营等重点单位的监管,配合开展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专项整治。

8.强化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建设

一是规范执法程序,全面使用统一行政执法平台,提升办案时效;二是规范处罚裁量,加强对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使用管理,确保处罚适当;三是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着装、装备使用、仪容举止等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9.深入实施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

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发挥部门职能优势,重点加强医疗美容机构跨部门综合监管,梳理行业风险点,完善证照衔接监管工作机制,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强化线索信息互通。保持对无证行医、“两非”、代孕等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完善“行刑衔接”双向移送程序和实践操作。

10.持续优化完善监管模式

落实重点行业合规指引工作,推广常态化“合规体检”“法治体检”模式,引导经营主体完善管理流程、加强自我监督。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探索运用多元化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依托“智慧卫监”项目,提升卫生健康领域数字化治理能力。

11.推进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区域协同

加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强化“嘉昆太”区域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队伍的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和培训演练。继续推进“嘉昆太”三地在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医疗服务综合监管、职业健康等领域的合作交流和联合执法。联合做好重大活动卫生监督保障。

12.加强重大活动卫生监督保障

继续加强重大活动卫生监督保障联动机制建设,着力提升卫生监督保障应急水平。做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高考等重大活动卫生监督保障,持续完善重大活动期间重点场馆、指定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及社会面卫生监督管理模式。

三、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1.强化食品安全标准备案管理

根据机构改革情况,进一步优化我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持续提升备案服务质量。积极参与、配合市级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项目,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培训、指导解答和跟踪评价工作。

2.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根据国家和本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要求,统筹推进辖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结合本区特点,联合多部门制定并实施《2024年嘉定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做好年度监测数据的汇总和风险分析工作,发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异常的,及时报市、区上级主管部门。落实《上海市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营养健康指导,会同教育部门开展学生用餐专项监测。

3.提高食源性疾病监测水平

完成辖区食源性疾病监测直报系统建设,指导、规范各监测机构进一步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机制,落实报告负责人制度,加强专项培训,提高发现食源性疾病病例的敏感性,提升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预警能力。区疾控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食源性疾病监测职责与分工,科学、及时、有效完成监测任务。各主动监测哨点医院要认真开展主动监测和专项监测,细化工作流程,保证监测任务的数量和质量,切实提高食源性疾病监测水平。

4.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持续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流行病学调查,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加强部门协同,及时报送事故信息和调查进展,按时报送调查报告。加强医防结合,区疾控中心和各医疗机构要共同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及时处置食源性疾病事件,加强卫生学处置和病例救治。做好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5.落实风险研判、评估机制

持续健全完善风险监测会商机制,定期开展多部门风险监测结果会商工作,研判食品安全风险,形成年度辖区食品安全风险研判报告,报送市、区上级主管部门。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及时通报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做好食品安全隐患处置工作。

6.加大营养健康环境建设力度

进一步落实《上海市国民营养计划(2019-2030年)实施方案》及《健康上海行动(2019-2030年)》合理膳食行动工作要求,组织辖区内各单位积极开展各类健康食堂(餐厅)、营养与健康学校等健康场所建设工作,推进马陆镇开展国家营养支持型社区创建工作。配合市级部门开展健康营养早餐和健康早餐示范网点建设、营养健康指导项目试点等相关工作。开展“三减三健”、含糖饮料等食品安全与营养科普宣传,组织开展本市第二轮老年肌少症筛查试点工作。持续做好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培养力度,争取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

7.加强科普宣传能力建设

各单位要按要求做好年度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宣传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宣贯活动形式,结合“全民营养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开展针对性的食品安全与营养科普宣传。鼓励结合家庭医生服务开展营养健康饮食指导,提高居民参与度,营造良好社会共治氛围。

关于印发《2024年嘉定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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