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C9905000-2024-071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水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4-07-05 |
名 称: | 关于印发《嘉定区2024年河长制及水资源管理评价考核细则》的通知 | ||
文 号: | 嘉水务〔2024〕83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马陆镇、安亭镇、南翔镇、江桥镇、徐行镇、外冈镇、华亭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
根据嘉委发〔2024〕8号文件《关于2024年街镇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区水务局涉及河长制及水资源管理评价考核指标二项,占比2分。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一、河湖水质优Ⅲ类比例达标(1分)
1.指标解释
2024年镇管及以上河湖断面水质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的比例。
2.考核要求
根据《2024年嘉定区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全区镇管及以上河湖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不低于年度考核任务。(详见年度考核任务)
3.计分方法
2023年11月到2024年10月底,镇管及以上河湖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不低于年度考核值,得1分;未达到考核值的,按比例赋分。
二、河长巡河率达标(1分)
1.指标解释
根据《上海市河长巡河工作制度(试行)》,镇级河长每月不少于一次巡河,村居级河长每周不少于一次巡河。
2.考核要求
镇级河长每月不少于一次巡河,村居级河长每周不少于一次巡河。
3.计分方法
镇级河长巡河达标,得0.5分,每1%未完成率,扣0.05分;村居级河长巡河达标,得0.5分,每1%未完成率,扣0.05分。
附件:镇管及以上河湖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年度考核任务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4年7月5日
附件:
镇管及以上河湖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
年度考核任务
序号 | 单位名称 | 镇管及以上河湖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 | 备注 |
1 | 马陆镇 | 75.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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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亭镇 | 7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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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翔镇 | 75.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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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江桥镇 | 6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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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徐行镇 | 9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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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外冈镇 | 9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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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华亭镇 | 9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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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嘉定工业区 | 9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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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菊园新区 | 84.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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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嘉定区2024年河长制及水资源管理评价考核细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