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C9905000-2024-072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水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4-07-05 |
名 称: | 关于印发《嘉定区2024年河长制及水资源管理评价考核细则》的通知 | ||
文 号: | 嘉水务〔2024〕84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嘉定镇街道、新成路街道、真新街道:
根据嘉委发〔2024〕8号文件《关于2024年街镇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区水务局涉及河长制及水资源管理评价考核指标二项,占比3分。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一、河湖水质优Ⅲ类比例达标(1.5分)
1.指标解释
2024年镇管及以上河湖断面水质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的比例。
2.考核要求
根据《2024年嘉定区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全区镇管及以上河湖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不低于年度考核任务。(详见年度考核任务)
3.计分方法
2023年11月到2024年10月底,镇管及以上河湖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不低于年度考核值,得1.5分;未达到考核值的,按比例赋分。
二、河长巡河率达标(1.5分)
1.指标解释
根据《上海市河长巡河工作制度(试行)》,镇级河长每月不少于一次巡河,村居级河长每周不少于一次巡河。
2.考核要求
镇级河长每月不少于一次巡河,村居级河长每周不少于一次巡河。
3.计分方法
镇级河长巡河达标,得0.75分,每1%未完成率,扣0.05分;村居级河长巡河达标,得0.75分,每1%未完成率,扣0.05分。
附件:镇管及以上河湖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年度考核任务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4年7月5日
附件:
镇管及以上河湖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
年度考核任务
序号 | 街道名称 | 镇管及以上河湖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 | 备注 |
1 | 嘉定镇街道 | 6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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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成路街道 | 8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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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真新街道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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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嘉定区2024年河长制及水资源管理评价考核细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