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C9905000-2024-116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11-05 |
名 称: | 关于印发《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安全之星”评选实施办法》的通知 | ||
文 号: | 嘉水务〔2024〕136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水务“安全之星”的评选工作,现将《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安全之星”评选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即取代并废除之前的《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安全之星”评选实施办法(试行)》(嘉水务〔2023〕117号),相关评选工作以此文件为准,请各单位及时学习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安全之星”评选实施办法》
联系人:孙丹宸 59922311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4年11月5日
附件: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安全之星”评选
实施办法
为落实《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我的岗位请放心”活动方案》(嘉水务〔2023〕74号)要求,确保“安全之星”评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开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评选“安全之星”是“我的岗位请放心”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目的是通过宣传并奖励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明显的同志所产生的激励和示范作用,带动其他同志更多地关心、关注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形成“人人懂安全、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人人能安全”的良好氛围。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活动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培树工作。
二、评选方式
各单位结合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危险源辨识等方面,每年推荐1-2名“安全之星”候选人。由局班子成员组成的评委会对每名参评人进行综合评价,最终评选出3-4名年度“安全之星”称号获得者。
三、宣传鼓动
利用“嘉定水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对“安全之星”称号获得者的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以此激励更多的人学习他们的优秀做法和经验。进一步提升整个单位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营造一个更加安全、和谐的水务环境。
关于印发《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安全之星”评选实施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