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水务局
关于印发《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安全之星”评选实施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WC9905000-2024-116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政府 发文日期: 2024-11-05
名 称: 关于印发《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安全之星”评选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 号: 嘉水务〔2024〕136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水务“安全之星”的评选工作,现将《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安全之星”评选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即取代并废除之前的《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安全之星”评选实施办法(试行)》(嘉水务〔2023〕117号),相关评选工作以此文件为准,请各单位及时学习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安全之星”评选实施办法》

 

联系人:孙丹宸   59922311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4年11月5日

 

附件: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安全之星”评选

实施办法

 

为落实《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我的岗位请放心”活动方案》(嘉水务〔2023〕74号)要求,确保“安全之星”评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开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评选“安全之星”是“我的岗位请放心”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目的是通过宣传并奖励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明显的同志所产生的激励和示范作用,带动其他同志更多地关心、关注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形成“人人懂安全、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人人能安全”的良好氛围。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活动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培树工作。

二、评选方式

各单位结合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危险源辨识等方面,每年推荐1-2名“安全之星”候选人。由局班子成员组成的评委会对每名参评人进行综合评价,最终评选出3-4名年度“安全之星”称号获得者。

三、宣传鼓动

利用“嘉定水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对“安全之星”称号获得者的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以此激励更多的人学习他们的优秀做法和经验。进一步提升整个单位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营造一个更加安全、和谐的水务环境。

关于印发《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安全之星”评选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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