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水务局
关于开展2024年度嘉定区河湖管理养护考核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WC9905000-2024-124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政府 发文日期: 2024-11-20
名 称: 关于开展2024年度嘉定区河湖管理养护考核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嘉水务〔2024〕144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上海绿洲嘉北郊野公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印发的《嘉定区河湖长效管理养护工作实施意见》(嘉水务〔2019〕317号)《嘉定区河湖长效管理养护工作考核办法》(嘉水务〔2019〕318号)《<嘉定区河湖长效管理养护工作考核办法>的补充规定》(嘉水务〔2021〕57号),以及区水务局《嘉定区河湖长效管理养护工作考核评分细则(2023年修订版)》(嘉水务〔2023〕2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定于2024年12月开展2024年度嘉定区河湖管理养护考核工作,现将《2024年度嘉定区河湖管理养护考核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度嘉定区河湖管理养护考核工作方案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4年11月20日

 

 

 

 

 

 

 

 

 

 

 

 

 

 

 

 

抄送:区财政局

 

2024年度嘉定区河湖管理养护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印发的《嘉定区河湖长效管理养护工作实施意见》(嘉水务〔2019〕317号)《嘉定区河湖长效管理养护工作考核办法》(嘉水务〔2019〕318号)《<嘉定区河湖长效管理养护工作考核办法>的补充规定》(嘉水务〔2021〕57号),以及区水务局《嘉定区河湖长效管理养护工作考核评分细则(2023年修订版)》(嘉水务〔2023〕25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现制定本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考核内容

包括基础工作、河床修护、四项责任、资金使用、六护成效、奖惩情况共六项内容,并根据《嘉定区河湖长效管理养护工作考核评分细则(自评表)》(详见附件1)相关要求进行增减分。

二、考核对象

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

三、考核组织

区级考核组由区财政局和区水务局联合组成;具体考核工作由区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考核方式和时间

考核采取自我评价和综合评估相结合的方式。

第一阶段(自我评价):2024年12月6日前,各街镇在自评基础上提交年度总结、自评表,以及本年度养护台账。年度总结主要包括:一是基本情况;二是2024年度主要工作、三是存在的问题;四是下阶段工作计划(详见附件2)。

第二阶段(综合评估):2024年12月中旬至2025年1月上旬,考核组进行综合评估,并适时召开集中汇报会。

相关考核结果将由区水务局发文通报。

 

附件:1.嘉定区河湖长效管理养护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自评表)

2.        (街镇)2024年度河湖管理养护工作

总结参考提纲

附件1

嘉定区河湖长效管理养护工作考核评分细则(自评表)

考核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评分说明

完成情况说明

自评分

一、

(12分)

组织管理

2.5

河湖管理养护配套文件完善详实、标准明确得0.5分;开展级行业检查每年不少于6次得0.5分,开展考核工作(按月/季/年均可,不少于4次)得0.5分;按规定完成第三方质量监管整改得1分。

根据街镇文件配套情况,检查考核记录、整改记录等相关活动资料进行评分。

 

 

配置要求

3

按照政府采购要求落实设施养护单位得1分;镇村级河湖设施养护单位满足《上海市河湖维修养护作业基本配置要求》要求得2分,未满足的,按满足比例赋分。

根据政府采购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招投标文件、评标材料、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等),养护企业相关人员和设备档案情况进行评分。

 

 

维养计划

1.5

上报维修养护经费计划得0.5分;合理制定河湖养护年、月度工作计划得0.5分;按计划完成养护任务得0.5分。

根据河湖维修养护经费计划、养护工作计划、养护报表等上报情况,以及养护台账资料进行评分

 

 

养护台账

2

建立河湖养护一河一档并每年至少更新一次得1分;规范使用上海河湖管理养护系统得1分。

养护工作档案包括河湖设施档案、养护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包括河湖保洁、设施养护、河湖巡查等)和养护工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规章制度、招投标资料、合同文件、计划总结、文件通知、监督考核、信息信访等);通过上海河湖、上海河长APP和嘉定河长APP进行相关工作记录。

 

 

亮点展示

3

根据年度河湖管理养护创建工作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得1分,资料完整齐全得2分。

根据年度河湖管理养护创建有关资料进行评分。

 

 

2、

(8分)

镇村级河道疏浚

8

按需合理制定镇村级河道年度疏浚计划得1分;完成年度镇村级河道疏浚任务得1分任务完成90%以上(含)100%以下得1分,90%以下不得分;河道疏浚前、后断面资料齐全得1分;按照政府采购要求落实实施单位得1分;河道疏浚底泥检测报告齐全,消纳处置方式符合要求,得1分;落实专业机构对疏浚质量监管得1开展疏浚项目审价得1分;开展验收考核工作得1分。

根据轮疏工作日常档案、验收考核、质量监管等资料进行评分

 

 

三、

(10分)

养护巡查

2

建立养护巡查机制或合同中明确养护巡查频次和巡查要求,得1分;按要求完成养护巡查任务得1分。

根据年度养护合同、水质检测档案、市区两级APP平台整改率、日常养护报表等资料进行评分

 

 

水质维护

4

签订水质交底备忘录得1分;建立镇管村级河湖代表断面水质档案并每月更新得2分;完成年度水质断面检测任务得1分

 

 

问题处置

2

上级管理部门和专业巡查通过河湖管理养护APP上报的问题事件,整改率100%的得2分,未满足的,按整改比例赋分。

 

 

情况报告

2

实施养护日常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制度或重大问题上报制度的,得2分。

 

 

四、

使

(10分)

资金执行

6

河湖管理养护资金按计划使用,资金执行率100%得3分,95%以上(含)100%以下得1.9分,之后每降低5%少得0.1分,70%以下不得分;市补资金执行率100%得3分,95%以上(含)100%以下得1.9分,之后每降低5%少得0.1分,70%以下不得分。

根据街镇上报的河湖维修养护经费计划、轮疏计划,资金拨付、到位凭证、维修养护和轮疏经费审计报告等进行评分。

 

 

规范使用

4

资金使用范围符合要求,得2分;资金拨付方式规范,得2分。

根据河湖维修养护和轮疏工作专项审计资料或资金拨付、到位凭证、合同文件、维修养护和轮疏经费审计报告等进行评分。

 

 

五、

(60分)

上级部门督查暗访

10

在水利部、太湖局、市级部门等组织的督查暗访及回头看中,河湖管理养护成效良好,无问题河湖得10分,每发现1条问题河道扣0.2分,此项扣完为止。

根据各级反馈意见、相关通报等资料进行评分。

 

 

专业测评

25

每月对各街镇河湖的水质保护、绿化养护、岸线管护、河面清护、河床修护、生态维护等养护实效进行巡查并评分,月度得分平均值折算后赋分。

根据河湖管理养护每月工作专报等资料进行评分

 

 

水质监测

7

河湖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达到年度目标值的,得3分,不满足目标值的,按满足比例赋分;无劣Ⅴ类河湖的得4分,每出现一次水质劣Ⅴ类,扣0.1分,此项扣完为止。

根据“河湖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目标值市、区、镇管以上河湖每月水质检测数据,村级河道代表断面每月水质检测数据以及两次普查数据等资料进行评分

 

 

有奖举报

5

有奖举报线索核实及时率100%得1分、有奖举报事件整改率100%得1分、有奖举报工作信息上报及时率100%得1分,未满足的,均按满足比例赋分;有奖举报奖励金发放金额由低至高排序,其中1-4名得2分,5-8得1分,9名及以后不得分。

根据《上海市河湖管理养护问题有奖举报工作制度》进行评分

 

 

综合评估

5

根据各街镇提交的总结报告和自评表折算后赋分。

 

 

 

热线答复满意率

3

根据水务热线年度承办量,先行联系率、按时办结率、实际解决率、市民满意率年度目标完成情况折算后赋分。

 

 

 

镇镇互查

3

根据镇镇互查小组对河湖养护实效现场检查评分折算后赋分。

镇镇互查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

 

 

信息上报

2

按时上报河湖管理养护各类报表得1分。定期编制河湖管理养护工作信息,年报送信息数量多于15篇得1分。

根据街镇信息上报情况进行评分。

 

 

六、

奖惩

奖励

分项

 

河湖管理养护工作成效得到主流媒体正面报导,每一个加0.1分,最多加1分;获得部、市、区表彰或领导批示认可,每一个加0.1分,最多加1分;河湖管理养护单位开展创新、技术革新,每一个加0.1分,形成专利的,每一个加0.5分,最多加1分。

根据所获得荣誉、批示认可及媒体报道,以及专利证明、创新成果等材料定量评价。

 

 

惩罚

扣分项

 

当年度实际发生违法填堵河湖事实,已整改到位并通过验收的或者管养单位已发现并上报的,不扣分,已落实整改措施的,每起扣1分,未整改的每起扣2分;媒体曝光河湖管理养护问题,每次扣0.1分,核实长期存在或因管养不到位引起,每次扣0.5分,核实为其他河道和小微水体的,不扣分;发生影响恶劣的河湖管养问题事件包含但不限于长江经济带或生态环境警示片、环保督查披露,已整改到位并通过现场核验的,每起扣1分,其余每起扣2分;专项审计检查中发现违反财经纪律的,每起扣2分。

发生违法填堵河湖事实而扣分的,由区水务稽查支队负责认定。

扣分根据媒体曝光件、热线处理情况、各类督查整改资料等进行评分。

 

 

备注:奖惩分项中,奖励分项和扣减分项都在100分基础中加(减),不设附加分。

 

 

 

 

附件2

______(街镇)2024年度河湖管理养护工作总结参考提纲

一、基本情况

1.河湖基本情况。包括条段数、长度、设施量等。

2.养护资金情况。包括河湖管理养护(含镇村级河道疏浚)总投入及各级财政配套情况。

3.管养体系基本情况。包括领导机构、日常管理机构、养护队伍等情况。

二、2024年主要工作

1.管理创新。可包括河湖管理养护新制度、新做法、管理措施创新、维修养护技术革新情况等。

2.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可包括行业检查、专业检查、考核奖惩等情况。

3.四项责任落实情况。可包括养护单位主要措施及成效。

4.管养成效。可包括区域总体成效评价,如新增水生植物、陆域绿化面积、薄弱段护岸达标、两岸贯通、疏浚土方、水质改善等情况。

5.管养亮点。可包括管养亮点河湖(或区域)特色或功能介绍。

三、存在的问题

河湖管理养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下阶段工作计划

针对问题提出建议及下一步打算。

关于开展2024年度嘉定区河湖管理养护考核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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