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嘉定区财政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资产管理基础数据治理工作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质量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WB8313000-2024-003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4-11-28
名 称: 嘉定区财政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资产管理基础数据治理工作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质量的通知》的通知
文 号: 嘉财〔2024〕32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区级主管部门、各街镇资产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夯实本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数据基础,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管理子系统功能运用,做好资产年报编报准备工作,上海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资产管理基础数据治理工作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质量的通知》(沪财资〔2024〕20号),对规范和加强资产管理数据提出明确要求,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是提高思想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夯实数据基础是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质量的必备途径,财政部对资产数据质量提出了很高的标准,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资产管理数据基础工作,认真对待本次基础数据治理,补充完善资产管理子系统数据,减少报表差错,避免被财政部、市财政局退回现象的发生。资产管理人员要协同财务管理人员,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政府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的填报资产信息,确保资产账、财务账信息一致。

二是结合专项工作,抓好重点数据。区财政局近两年开展了对公务用车、房屋资产、公共基础设施、对外投资等重点资产的专项治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协调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请各相关单位务必按照相关工作明确的入账口径、核定数据、记账规范等准确、及时登记资产卡片,并与财会记账协调一致。

三是重视日常管理,及时完成任务。资产管理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后,财政部核查信息系统数据,逐步扩大直接系统取数生成资产年报、月报的范围,并将禁止或记录修改报表数据的行为。请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市财政局文件要求检查、完善资产卡片信息,于12月15日前完成资产调拨、报废处置等业务的登记销账,按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及时上缴报废处置收益并登记;妥善处理资产盘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资产与财会总账、分类账之间的差异,切实将准确记录资产信息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去。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20241128

嘉定区财政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资产管理基础数据治理工作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质量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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