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水务局
关于同意认定长泾村、冈峰村、杨甸村完成生态清洁小流域示范点建设的函
索 引 号: WC9905000-2024-131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政府 发文日期: 2024-12-02
名 称: 关于同意认定长泾村、冈峰村、杨甸村完成生态清洁小流域示范点建设的函
文 号: 嘉水务〔2024〕151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长泾村、冈峰村、杨甸村申报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单元的请示》(外府〔2024〕104号)收悉。2024年外冈镇完成了长泾村、冈峰村、杨甸村治理单元示范点建设工作,经评估,示范引领成效较好,现认定长泾村、冈峰村、杨甸村治理单元完成生态清洁小流域示范点建设。

请你单位落实好长效管理工作,巩固建设成果,持续打造让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

特此批复。

附件:治理单元情况表(外冈镇长泾村、冈峰村、杨甸村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4年12月2日

抄送:上海市河长制办公室

关于同意认定长泾村、冈峰村、杨甸村完成生态清洁小流域示范点建设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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