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C9905000-2024-145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12-20 |
名 称: | 关于同意认定嘉定区安亭镇向阳村水美村庄试点的复函 | ||
文 号: | 嘉水务〔2024〕165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报认定向阳村水美村庄完成建设的请示》(安府函〔2024〕37号)收悉。根据市水务局水美村庄试点建设工作要求,向阳村在完成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的基础上,2024年围绕水美村庄试点要求完成相关建设任务。经建设效果复核,向阳村水美村庄试点范围实施水生态治理,修复水生动植物,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村域内部分河道透明度达到80cm以上或清澈见底,水环境显著提升,亲水空间和谐,基本符合水美村庄创建要求,现认定安亭镇向阳村完成水美村庄试点建设。
请你镇落实好长效管理工作,持续巩固建设成果,做好总结宣传推广,为推进美丽上海建设、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作出更大贡献。
特此复函。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