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A6301000-2025-002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委 | 发文日期: | 2025-01-21 |
名 称: | 关于印发《嘉定区农机服务组织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农委〔2025〕4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镇、菊园新区、嘉定工业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促进本区农机服务组织的规范化管理,现将修订后的《嘉定区农机服务组织考核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1月21日
嘉定区农机服务组织考核实施细则
一、实施目的。 以公开公平的原则客观评定农机服务组织,通过考核奖励的方式促进其规范化管理及发展。
二、实施主体。由区农业农村委种植业与农机办、区农机技术推广站、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共同组成考核工作组,对全区的农机服务组织实施考核。
三、考核对象。服务于本区粮食或蔬果生产的本地农机服务组织,要求农机服务组织的服务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000亩。
四、考核奖励。每年农机服务组织的考核奖励资金为300万元。具体确定方式如下:参与考核的农机服务组织按照服务面积及考核分数确定综合得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得分=服务面积×考核分数,每个考核对象实得奖励按其综合得分在总分中所占的比例确定。以共n个合作社、第i个合作社实得奖励为例,合作社奖励i =综合得分i÷(综合得分1+综合得分2+综合得分3+……+综合得分i +……+综合得分n) ×300万元。
五、考核项目。农机服务组织的考核项目共4个(100分),分别是:农机具的“一用就管”(40分)、农机安全管理(25分)、农机台账及在位检查(10分)、农机综合管理(25分)。
六、农机服务组织考核实施过程。区农业农村委考核工作组对农机具“一用就管”、农机安全、农机台账及在位、农机综合管理情况组织开展检查考核和评分。具体操作及要求如下:
(一)服务面积的确认
以每年为一个周期,由各镇农业部门提报所辖各农机服务组织的水稻服务面积,主要依据服务主体与服务对象签订的合同和经确认的作业单确定农机服务面积。
(二)农机具“一用就管”检查(40分)
1.由区农业农村委种植业与农机办会同区农机技术推广站制订《农机“一用就管”检查明细》明确检查项目与评分标准。
2.每年组织两次分别对考核对象进行“三夏”农机具“一用就管”检查和“三秋”农机具“一用就管”检查。检查结束后,将各项检查得分填入检查明细表并计算总分。
3.“三夏”与“三秋”一用就管检查满分为40分,其中, “三夏”一用就管检查16分,“三秋”一用就管检查24分,按实得分数计入考核总成绩。
(三)农机安全管理(25分)
1.由区农业农村委种植业与农机办会同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制订《农机安全管理检查明细》,明确检查项目与评分准则。
2.每年组织两次对考核对象进行检查,将各项检查得分填入检查明细表并计算总分。
3.该项满分为25分,两次农机安全管理检查各占12.5分,按实得分数计入考核总成绩。
(四)农机台账及在位检查(10分)
1.由区农业农村委种植业与农机办制订《农机台账及在位检查明细》,明确检查项目与评分标准。
2.每年对考核对象进行一次检查,将各项检查得分填入检查明细表并计算总分。
3.该项满分为10分,按实得分数计入考核总成绩。
(五)农机综合管理(25分)
该项分为四部分:农机购置补贴与处置报废(10分)、作业补贴申报(5分)、自我发展与提升(4分)、为家庭农场提供农机服务(6分)。
1.由区农业农村委种植业与农机办同区农机技术推广站对考核对象年度购机补贴工作、补贴农机处置工作和作业补贴申报工作进行考核评分。
2.农机服务组织自我发展与提升,包括考核对象承办区级以上的农机现场会或农机试验、参加区级以上各类比赛获奖或获得区级以上农机相关荣誉、为蔬菜及其他农业生产主体提供常年农机服务等。
3.鼓励区内农机服务组织为粮食生产家庭农场提供全程农机社会化服务。由区农业农村委种植业与农机办每年依据各镇农业部门提交的农机服务组织为家庭农场提供农机服务面积进行考核评分。
4.该项满分为25分,按实得分数计入考核总成绩。
七、考评分数的确认。考评结束后,由考核工作组汇总各考核对象得分并确认。经核实考核对象存在不对农机具做维修保养、倒卖或变相倒卖补贴农机、申请涉农补贴过程中弄虚作假、发生重大农机安全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等情况的,综合得分计为0分。
八、考核奖励的拨付。区农业农村委种植业与农机办根据考核对象的综合得分和服务面积确定考核奖励金额,上报经区农业农村委批准后进行拨付。
九、考核奖励的使用。考核对象应以发展自身为目标合理使用奖励资金,可用于机具购置和维修、软硬件提升、员工激励、安全防范、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