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决定书(上海秋霞圃传统文化研究院)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决定书(上海秋霞圃传统文化研究院)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00000086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5-02-27
名 称: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决定书(上海秋霞圃传统文化研究院)
文 号: 沪嘉民社登[2025]0015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决定书

沪嘉民社登[2025]0015

上海秋霞圃传统文化研究院:

       你单位提出注销登记的申请,已于2025年2月27日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准予上海秋霞圃传统文化研究院注销登记。

       接到本决定书后,不得再以上海秋霞圃传统文化研究院的名义开展活动。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5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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