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嘉定区财政局关于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的专题报告
索 引 号: WB8315000-2025-001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5-02-28
名 称: 嘉定区财政局关于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的专题报告
文 号: 嘉财〔2025〕7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嘉定区委:

为贯彻落实《上海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沪环督2024123号)中关于“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报告制度”的要求,对照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委办公室、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嘉委办20215号)中财政部门的职责,现将区财政局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大统筹力度,建立健全财政资金投入机制

一是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结合本区攻坚任务,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落实各项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推进城乡水生态治理等,建立健全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2024年全区各级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保护财政资金执行约12.43亿元。二是会同区级相关职能部门,不断优化完善本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相关政策,2024年区财政会同区建管委等部门联合制定《嘉定区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配合区发改委修订完善《嘉定区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配合区生态环境局制定《美丽嘉定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等。三是不断深化生态环保项目预算绩效管理,2024年开展了垃圾处置费、新城污水厂污水污泥处理费、河道养护等项目的重点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形成项目支出标准,提出管理优化建议,落实成本绩效结果运用,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落实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制度,积极拓宽资金渠道

一是会同区绿容局、区农业农村委等部门不断优化完善本区林业生态补偿、农业补贴等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政策,根据各类政策落实资金。二是拓宽筹资渠道,会同区发改委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补贴、专项债券等项目的申报工作,及时拨付新城污水厂三期扩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项目资金,用足用好各类资金。三是根据国家关于PPP管理的最新规范要求,持续优化对现有PPP项目的绩效管理,构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良性合作机制,压实社会资本方的运营责任,确保项目继续有序规范实施。

三、推进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实施,督促引导政策落实

积极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新能源环卫车的推广应用,持续践行绿色采购理念。不断推行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通过常态化宣传和全流程监督,引导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2025年区财政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秉持生态文明理念,立足财政职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生态环保工作。一是继续做好生态环保、污染攻坚等任务的资金保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争取上级资金、债券资金等资金用于生态环境治理,不断拓宽资金渠道。二是不断完善生态环境补偿制度,配合区绿容局研究修订本区新一轮林业生态补偿政策,更大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三是持续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引导部门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和项目实施质量,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特此报告。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2025年2月28

嘉定区财政局关于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的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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