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商务委员会文件
关于印发《嘉定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WH2303000-2025-004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商务委 发文日期: 2025-03-04
名 称: 关于印发《嘉定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嘉商〔2025〕4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上海市嘉定区商务委员会

 

嘉商〔20254

                                                                                                       

 

 

关于印发《嘉定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

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镇、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公安嘉定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委、区市场监管局

根据嘉定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关于制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嘉环督改转办202435号)要求,我委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公安嘉定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委、区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嘉定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商务委员会

                    202534

 

 

 

嘉定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

 

根据《上海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嘉定区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为加快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管理混乱”等问题的整改,进一步规范区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加快建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环节,针对规范拆解、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风险隐患大、管理难度高的问题,深入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监管体系,进一步实现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的精准有效监管。

(二)监管原则

采用日常监督检查等方式,开展规范拆车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监管信息共享,强化多部门联合督导执法,进一步厘清各部门工作职责,构建更加完善的综合监管工作机制,有效提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综合监管效能。

二、职能分工

本区商务、发展改革、经济、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报废机动车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一)部门职责

区商务委对本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区发展改革委依据职责指导、协调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工作,并配合商务部门对具备再制造条件的报废机动车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以下统称“五大总成”)向再制造环节交售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区经委依据职责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对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实施规范管理,配合指导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工作。

公安嘉定分局依据职责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治安状况、买卖伪造票证等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依法处置。

区生态环境局依据职责对回收拆解企业回收拆解活动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区交通委依据职责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相关经营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市政府有关规定,承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职责。

各街镇负责辖区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的底数排摸以及日常巡查等工作。

(二)监管形式

采取日常监督检查形式。区商务部门会同区各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依据辖区内企业数量情况,确定抽查主体(截至目前区内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仅有1家,为上海交运巴士拆车有限公司)。重点检查资质认定相关情况、回收拆解程序合规情况、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情况、“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处置情况、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业务办理合规情况、治安情况、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等。

三、工作目标

构建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优化完善全链条监管体系,建立健全行业主管、行政执法有效联动的监管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一)落实监管职责

进一步明确区商务、发展改革、经济、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七部门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领域监管的法定职责,解决职能认识模糊带来的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明确监管职责,有效整合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能,形成各方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优化监管举措

区商务、发展改革、经济、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全面梳理本部门监管事项,梳理报废车回收拆解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检查事项,并形成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专项检查清单,完善综合监管协同工作机制,开展综合监管工作,及时做好信息交互推送,提升跨部门综合监管效能。

(三)强化动态排查

各街镇应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依托属地园区、村居全覆盖动态排查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情况,并及时上报区相关职能部门。截至目前,我区仅有1家具有拆解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为上海交运巴士拆车有限公司。

(四)明确检查内容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环节包括资质认定、零配件再制造,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维修企业经营行为、环境污染防治、行业治安、市场行政检查等监管事项。各职能部门要对照部门职责分工,逐一细化明确相应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措施等内容,梳理形成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跨部门综合监管专项检查表。

(五)强化信息共享

区商务、发展改革、经济、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加强回收拆解企业监管信息共享,及时分享资质认定、变更、撤销以及回收拆解企业行政处罚等信息。

(六)加强失信惩戒

各部门间建立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的工作机制,对失信企业依法依规进行联合惩戒,并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区相关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各尽其责、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充分发挥综合监管合力。

(二)加强协调联动

加快构建辖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领域综合监管体系,推动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有效落实,形成横向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三)做好宣传推广

做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领域综合监管工作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各方对工作的支持。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形成特色亮点,提升监管能效。

 

 

 

 

上海市嘉定区商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534日印发

政策留言板

政策留言板只接受对本页(该条)政策的咨询和评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