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8201000-2025-005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建管委 | 发文日期: | 2025-04-04 |
名 称: | 关于下达2025年本区村内道路建设管护任务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建管〔2025〕5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涉农镇、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市委办公厅印发的《上海市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方案(2023-2025年)》(沪委办发〔2022〕39号)精神,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减少本市道路交通事故的意见》(沪府办发〔2024〕33号)及《加强本市村内道路建设养护指导意见》(沪建村镇联〔2019〕529号),现按照《关于下达2025年本市村内道路建设管护任务的通知》(沪建村镇〔2025〕139号)工作要求,就推进落实本区2025年村内道路建设管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完成本轮村路整治收官
1.做好查漏补缺。在2023-2024年开展C级局部较差村路和临河有安全隐患村路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做好查漏补缺,做到全面整治,不留死角。
2.开展16.5公里C级局部较差村路整治,其中安亭镇2.1公里、江桥镇1.7公里、华亭镇4.4公里、马陆镇4公里、嘉定工业区4.3公里,请于11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
3.开展5.5公里临河有安全隐患村路整治,其中徐行镇2.4公里、嘉定工业区3.1公里,请按照市住建委印发的《村内临河(水)道路安全防护设计指引》执行,11月底前完成。
(二)推进日常管护规范化
1.全覆盖建立村桥结构安全定期检查检测评定机制。在前两年工作推进的基础上,2025年完成镇级全覆盖建立村桥定期检测机制(三年一轮),各涉农镇、管委会累计检测的村桥数量(在检测有效期内的村桥数量)应达到镇域村桥总数的80%-100%,请于4月底前确定检测计划,11月底前完成检测。按照市住建委印发的《村内道路沿线桥梁结构安全检测评定指引》执行,检测发现的3-5类桥应及时采取措施,4类、5类桥整治加固后一年内应再次进行结构检测。
2.夯实完善管护机制。各涉农镇、管委会要落实属地责任,将村路维护纳入日常管理,以村为单位建立路桥设施台账,开展定期巡查,编制维修计划,组织实施维修。巩固严重破损村路整治成效,动态整治新出现的严重破损路段,做到当年发现、当年整治。鼓励村委会通过村民自治共管,开展日常巡查、保洁和报修,监督落实日常管护工作。
3.扎实开展数字化管理。实名制使用市村内路桥管理系统,认真维护业务数据,职责到人。各涉农镇、管委会开展村路业务情况以系统数据为重要衡量依据。一是设施台账管理,做到不遗漏、不失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二是建设活动管理,本轮村路整治项目应做好问题入库、整治计划、项目实施等管理,确保整治及时、到位,其他路桥项目信息应及时录入系统。三是桥梁安全管理,及时编制检测计划、上传检测结果、跟踪后续维修情况,确保三年一轮滚动检测、桥梁健康一屏管理、问题村桥处置闭环。四是日常巡查管护,运用手机端定期巡查道路,评价村路状况,问题处置闭环。五是随申办赋码管理,鼓励报名试点。
(三)提升示范和试点引导
1.重点区域道路提升示范。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村和“五好两宜”和美乡村建设区域,应对照《加强本市村内道路建设养护指导意见》(沪建村镇联〔2019〕529号)要求,开展道路风貌设计,提升道路建设水平,做到全村道路无较大破损、临河道路无安全隐患,示范区域有特色。鼓励以自然村为单位创建特色道路成片示范,示范内容包括村主路、支路道路提升、设置标志标线、道路景观提升、设置路灯等,落实村路日常管护机制,达到村内道路长效管护星级村水平。
2.试点镇推进规范养护。安亭镇作为镇级常态化管护机制试点镇,应委托专业单位统一实施镇域内村路日常维修,运用市村内路桥系统手机端,开展村路日常维修管护,请于7月底前提交相关管护机制文件。
安亭镇作为镇级巡查评价机制试点镇,需运用市村路系统手机端对辖区内村路完成一次全覆盖巡查,记录村路问题,系统自动生成村路评级打分,请于9月底前完成村路巡查评价。
各村可自愿使用市村路系统开展村路自治管护,提交修路需求,鼓励有意愿的村参与村内道路长效管护星级村业务评定(不对村进行考核)。
(四)筹备下轮村内道路安全设施整治
1.排查跨航道村桥附属防撞设施缺失安全隐患。完成跨航道村桥全面梳理,排查跨航道村桥附属防撞设施缺失安全隐患,提交分年整治计划,请于7-10月完成。
2.排查村内道路交叉口交通安全隐患。结合农村实际,完成对行车视距不良的平交路口、缺少急弯引导标志的临河道路平交路口(T型、L型)、缺失限高标志的下立交处等交叉口交通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提交分年整治计划,请于7-10月完成。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推进,落实目标任务
各涉农镇、管委会要落实主体责任,统筹推进村路各项任务,每月15日前及时报送月度进展至区建设管理委。鼓励有条件的镇、有意愿的村主动试点,形成好做法、好经验。村路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具体节点按照本市乡村振兴重点任务目标分解。
(二)强化资金保障,不留资金缺口
镇级要足额配套资金,统筹好有关涉农涉路资金。鼓励探索从农村土地流转、上市、入股后的集体经济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村路管护。
(三)重视数字化管理,明确数据责任
各涉农镇、管委会应建立数字化管理工作相适应的管理流程,加强数据质量管理,明确数据质量责任,建立数据质量逐级审核机制,开展数据质量检查抽查,提升系统内数据完整性、一致性、准确性、及时性;推进村路建设管护的全面数字化管理,日常巡查、日常维修、建设项目,应在系统内及时记录,位置落图、进度跟踪、成果保存。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