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5年嘉定区中医药特色巡诊站点及中医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WE7318000-2025-002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发文日期: 2025-03-31
名 称: 关于印发《2025年嘉定区中医药特色巡诊站点及中医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嘉中医办(2025)2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夯实基层中医药服务网底,打造社区中医药服务主阵地,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工作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区卫生健康委、区中医药发展办公室制定了《2025年嘉定区中医药特色巡诊站点及中医阁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中医药发展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2025年嘉定区中医药特色巡诊站点及中医阁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社区中医药服务能级,深入推进本区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社区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上海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 (2023-2025年)的通知》(沪卫中管〔2023〕6号)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打造社区中医药服务主阵地为目标,通过建设中医阁、中医药特色巡诊站点等,筑牢社区中医药服务网底,夯实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年内全区新增至少5家市级“中医药特色巡诊站点”,5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达到中医阁建设标准。

二、主要任务

(一)中医阁建设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标准》,对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进行梳理,摸清底数,对未达标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查找原因,制定推进计划,完善中医药内涵建设,为居民提供优质、便捷的中医药服务,打通中医药进社区的“最后一公里”。年内实现5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达到中医阁建设标准。

(二)中医药特色巡诊站点建设

按照《上海市中医药特色巡诊站点建设指导标准》,在原有中医药诊疗服务基础上,对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提档升级,聚焦中医特色品牌优化改造,充实中医智能体验设施设备,融合功能社区建设,聚力打造家门口的“中医名片”。年内新增至少5家市级“中医药特色巡诊站点”。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1月-4月)

区卫生健康委、区中医药发展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及工作要求等。召开建设启动会,部署建设任务,把中医药特色巡诊站点及中医阁建设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创建阶段(2025年4月-8月)

各建设单位按照建设任务和建设标准,全面开展中医药特色巡诊站点和中医阁建设工作。加大对建设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督促,按月督导项目进展,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建设要求。

(三)评估验收阶段(2025年8月-11月)

各建设单位对照建设标准完成自评自纠基础上,区卫生健康委、区中医药发展办公室组织开展区级验收评估,8月底前完成中医药特色巡诊站点验收评估,11月底前完成中医阁验收评估。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建设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制,高标准推进建设工作,打造优质高效的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广大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满意度及获得感。

(二)周密部署,凝聚合力

各建设单位积极争取所在街镇政府支持,加大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加强协作沟通,切实履行职责,合力推进项目实施。指定专人负责,对各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人,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

区卫生健康委、区中医药发展办公室将加强对各社区中医药特色巡诊站点和中医阁建设运行的督导与评价,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本区推进基层中医药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各建设单位要加强项目实施,按月汇报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共同推动项目落地见效。

 

附件:1.2025年嘉定区中医药特色巡诊站点和中医阁建设任务分工表

          2.上海市中医药特色巡诊站点建设指导标准

                 3.社区卫生服务站 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标准


附件1

2025年嘉定区中医药特色巡诊站点和中医阁建设任务分工表

序号

单位名称

上海市中医药特色示范/巡诊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

中医阁

社区卫生服务站

村卫生室

 

 

2025年应建

已建

2025年应建

总数

已建

总数

已建

1

嘉定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

0

4

4

0

0

0

2

马陆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

0

13

12

0

0

0

3

徐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

1

9

6

2

0

1

4

华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

1

8

3

3

0

3

5

嘉定工业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

1

7

4

8

3

1

6

外冈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

1

10

5

0

0

1

7

安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

0

8

8

0

0

0

8

安亭镇黄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

1

8

6

0

0

0

9

江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

1

9

3

9

0

6

10

真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

1

3

3

0

0

0

11

菊园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

0

3

2

0

0

0

12

南翔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

2

7

7

1

0

0

13

迎园医院

1

0

3

3

0

0

0

合计

16

9

92

66

23

3

11


附件2

上海市中医药特色巡诊站点建设指导标准

为指导和规范本区开展中医药特色巡诊服务的社区卫生 服务站(以下简称“中医药特色巡诊站点”)建设,丰富社区中医药服务内涵,织牢服务网底,提升服务能级,特制定 本建设指导标准。

一、功能定位

中医药特色巡诊站点是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的居民“家门口”的中医药服务平台,以中医“治未病”思想为指导,以提升社区中医药服务能级为目标,通过开展“一支上级中医专家指导团队、一次中医药定期访视、一套中医特色科普讲座、一个中医药健康指导服务包、一个中医健康自我管理小组”等“五个一”巡诊特色工作,为辖区居民提供多途径、多形式、多功能、高品质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充分融入功能社区,如养老机构、学校、公司企业等,满足多样化一站式优质便捷的中医药特色服务需求。

二、硬件设置

巡诊站点场地布局合理、整体装修装饰突出现代中医风格,内设候诊区、诊室、治疗区和中医药特色文化角,能够满足提供优质中医药服务需求。原则上,配置满足居民需求的中医特色治疗床位,开展针灸推拿、康复理疗、治未病等服务,并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要求。配备5类以上中医特色诊疗设备,鼓励配备中医药健康管理及文化传播设备等。

三、巡诊人员配置

原则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派至少2名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的中医类别医师,通过派驻或巡诊的方式在巡诊站点每周提供5个半天的中医诊疗服务。巡诊站点内家庭医生团队长应为中医类别医师。邀请站点品牌特色相关领域的副高级及以上中医专家下沉站点巡诊,每周至少半天,开展中医带教和专病(专科)诊疗服务,协议期至少三年,为巡诊站点培养中医专病(专科)诊疗人才。在做好调休排班和绩效激励保障的基础上,鼓励按需开展午间、晚间和周末等中医延时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医师(含下沉专家)服务信息应在下辖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公布,方便居民就近就医。

四、中医医疗服务

1.巡诊站点卫技人员能够熟练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技术处理社区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提供中药饮片服务,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18种以上中医医疗技术(参照《中医医疗技术目录》上海2023版),开展4项上海市推广的中医药适宜技术项目(参照《上海市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操作指南》)。能够应用中医药技术和方法,结合现代理疗方法,对慢性疾病、急性疾病恢复期等患者进行中医康复。

2.以老年人、儿童、妇女、慢性病患者为重点,结合中医临床特色优势病种,应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中医诊疗和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鼓励设立具有流派特色的中医名家工作室。工作室专家每月开展不少于半天的带教门诊,开展师徒传承带教,做实双向转诊。根据本社区人群和疾病的分布特征,打造中医药服务“一站一特色”,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群众满意的技术、管理和服务品牌,并大力宣传。

3.按照相关规定,针对辖区重点人群开展中医药访视和保健指导。为有需求的居家患者提供便利,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病床等多种方式,至少开展一次中医药定期访视,开展相应中医药健康干预。

4.原则上,巡诊站点中医诊疗人次数占总诊疗人次数比例达到30%以上,中药饮片处方占处方总数比例应达到5%以上或中医非药物疗法治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比例应达到12%以上。辖区居民中医药知识知晓率和服务满意率均达90%以上或较建设前提高5%以上。

五、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1.运用中医治未病的理念和方法,为重点人群及慢性病患者提供规范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因地制宜制定针对本辖区三高共管人员的中医药健康指导服务包,加强对三高共管人员中医药健康宣教和指导。推进中医智能化在中医药健康管理中的场景应用,至少开展3种慢性病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2.在辖区居民中至少建立一个中医药特色明显的居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定期运用中医药理论知识在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运动锻炼等方面对居民开展中医药健康指导,推广至少1套太极拳、八段锦、五禽戏等中医功法。

3.巡诊站点为辖区居民每月定期开展一次中医药科普讲座。形成1套中医药特色科普资料,及时更新中医药健康教育宣传栏,播放2种有中医药内容的健康教育音像资料。

六、综合保障

巡诊站点中医类别医师优先纳入区级及以上人才培养项目,优先在本区上级医院双聘。非中医类别卫技人员参加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每个巡诊站点所在单位和上级医院结对,成立一支中医专家指导团队。上级专家每月定期到巡诊站点进行门诊巡诊或带教指导,并主动公布中医专家团队巡诊信息,为社区居民提供一站式多维度的中医药诊疗服务。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宣教和指导,推进中医药融入功能社区,让中医药文化更形象、生动、直观地深入到社区居民和职业人群的生活和工作中。


附件3

社区卫生服务站 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标准

中医阁是指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内开展中医药服务的诊疗区,具备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人员、设施设备、信息化等卫生资源。为规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阁的建设,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为居民提供简、便、验、廉的中医药服务,特制定本标准。

一 、中医阁设置

1.中医阁独立设置,布局合理,体现中医药特色,满足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使用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

2.至少设有1个中医诊室和1个中医治疗室。

3.在醒目位置悬挂“中医阁”标识,标识样式可按本地 特点统一要求。

二、中药房设置

1.中药饮片品种数不少于80种,或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等签订中药饮片调剂代煎配送协议。

2.配备中成药品种不少于30种。

三、中医药人员配置

1.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

2.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以中医药服务 为主的乡村医生。

四、中医医疗服务

1.能够提供中药饮片和4类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

2.配备不少于5种中医诊疗和康复设备。

3.中医诊疗人次数占本机构总诊疗人次数的比例不低于20%,中医处方(含中药饮片、中成药)数占本机构处方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4.中药饮片处方数占本机构处方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或中医非药物疗法治疗人次数占本机构总诊疗人次数的比例不低于5%。

五、其他

1.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要求,开展中医药健康 管理服务,对重点人群实施2种以上中医药健康管理,目标人群覆盖率不低于国家基本要求。

2.每年开展不少于4场(次)的中医药科普宣教活动,宣传资料中应有40%以上的中医药宣传资料内容,提供中医药宣教处方。

3.设置中医药文化宣传橱窗、中医药文化墙。

4.加强信息化建设,借助互联网技术提高中医药服务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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