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上海新迎园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上海新迎园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00000149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5-04-03
名 称: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上海新迎园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文 号: 沪嘉民社登[2025]0029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嘉民社登[2025]0029

上海新迎园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的申请,已于2025年4月3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清河路150号3号楼1楼101-110室变更为清河路150号4幢2层A区211——214室。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5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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