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嘉定区卫生健康系统关于申报2025年度中医药科研项目的通知
索 引 号: WE7318000-2025-004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发文日期: 2025-05-06
名 称: 嘉定区卫生健康系统关于申报2025年度中医药科研项目的通知
文 号: 嘉中医办〔2025〕4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中医药科学技术水平,提升中医药服务能级,促进我区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根据《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现组织申报2025年度嘉定区卫生健康系统中医药科研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以中医临床、中医基础及理论、中医适宜技术、中医特色护理、中医治未病(公共卫生)、中西医结合、中药应用研究项目为主,同时包括部分中医药传承、创新和发展相关的软课题研究项目。

以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以应用研究为重点,围绕我区卫生健康改革和发展重点,引进、推广、应用适宜新技术、新方法,开展中医药课题研究,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培养中医药科研人才,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一般应为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非中医类别专业技术人员则需取得中医药学历证书或西学中(中医护理及其他相类似的)培训结业证书并在申报材料中附上相关证书。面上项目申请者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在职人员。青年科研基金申请者需3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应具有硕士学位;

2.曾获市级及以上人才项目者优先考虑,参与中医药相关重点学科(专科)、社区师带徒项目导师等成员优先考虑;

3.申报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研究路线或方案可行、重点突出,鼓励多学科多中心联合申报;

4.申请者须为实际主持和从事该项目研究工作的人员。作为第一负责人主持区卫生健康系统科研项目但未办理结题手续者不得申请;曾有课题验收不合格记录者不得申请;有科研学术不端查实记录者不得申请;申请者不得将已获得市卫生健康委或同级及以上机构立项和经费支持的课题重复向区卫生健康委申请;

5.强化科研伦理审批要求,研究项目若涉及生命科学伦理问题,需提供相应伦理委员会出具的审批件作为申报材料附件;

6.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须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7.申请者根据医学科研设计要求规范,合理安排研究内容和经费。

三、项目类别及经费

分为面上项目和青年科研基金两类。项目经费均由申报单位自筹。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

四、申报办法

1.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并按照申报数额(附件1)遴选优质科研项目;

2.课题申报需由依托单位推荐,不接受个人申报;

3.各推荐单位严格审查,确保申请人符合申报资格及材料的真实性;

4.申报时间:2025年5月6日-5月28日;

5.因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科研平台进行升级维护,各单位申请书模板见附件3;

6.《申请书》(附件3,Word版)及《2025年度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Word版和盖章PDF版)发送至委中医药管理科邮箱,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  莉、汤松林    

联系电话:69531012

 

    附件:1.2025年度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名额

              2.2025年度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3.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科研项目申请书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中医药发展办公室

2025年5月6日           



嘉定区卫生健康系统关于申报2025年度中医药科研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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