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8201000-2025-018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建管委 | 发文日期: | 2025-05-19 |
名 称: | 嘉定区建筑施工领域2025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 ||
文 号: | 嘉建管[2025]18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我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基础,根据《上海市建筑施工领域2025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嘉定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
我区在监建筑工地、非报监小项目和农户建房项目。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健全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大建筑工地自查、检查力度,显著减少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顽疾,动态清零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健全完善非报监小项目和农户建房项目管理体系,督促街镇做好项目排查、信息报送和安全监管工作,着力减少非报监小项目、农户建房项目安全生产事故。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
区建管委牵头成立嘉定区建筑施工领域2025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见附件1),按照市级要求完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分解任务要求,明确责任划分,开展动员部署,谋划启动建筑施工领域2025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二)整治攻坚阶段(5月至11月)
报监建筑工地方面,区建筑业监督管理中心于5月底前督促全区建筑工地开展隐患问题自查整改;于6月至9月开展全覆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督促安全问题整改闭环;于10月至11月针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督促参建各方逐条销项闭环,做到隐患清零。
非报监小项目和农户建房方面,进一步健全行业管理体系,强化项目信息报送,通过交叉互检、区级抽检、业务培训等方式提升属地管理水平,补强行业管理短板弱项。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
对照专项整治行动主要任务逐条跟进工作推进情况,总结行动成果,发现工作不足,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机制。
四、主要任务
(一)聚焦管理重点,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
1.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区建筑业监督管理中心要结合日常检查紧盯重大事故隐患,做好重大事故隐患上账管理,做到专人跟进、逐条销项,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2.强化装饰装修项目安全监管。区建筑业监督管理中心要继续排查高龄、历史上曾进行过多次装修改造等类型的房屋装饰装修工程,严厉打击擅自加高加层插层、增加建筑面积、使用功能调整、变动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消防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
3.发挥市区重大工程示范效应。区建筑业监督管理中心要加强市、区两级重大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推进重大工程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落实文明施工提升举措,充分发挥重大工程示范引领作用。
4.加强工地安全生产分级管控。区建筑业监督管理中心要按照市、区两级方案要求,对区内在监建筑工地开展分级管控,加大检查力度,过程中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制度建立和执行。参建单位应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委派制度,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施工单位应落实现场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实施建筑工地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监理单位应落实监理报告制度,及时申报监理月报,对存在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整改不力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上报区建筑业监督管理中心核查处置。
(2)人员管理。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施工安全日志”制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佩戴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上岗,关键岗位人员按规定到岗履职并在市住建委小程序签到打卡。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实名制系统正常使用且在场人员信息均录入实名制系统。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严禁使用假证或其他无效特殊工种操作证。参建各方应积极参加区建管委组织开展的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培训和建设工程一线作业人员工伤预防培训。
(3)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实施危大工程全流程管理,做到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卸料平台、起重吊装及安拆工程、改扩建工程中承重结构拆除工程、有限空间等危大工程方案编制审核、论证、交底、实施、验收等环节安全可控,不得出现危大工程未按要求验收已进入下一道施工工序的重大事故隐患。
(4)防高坠措施。施工单位应编制防高坠专项方案,严格落实高坠预防全员安全责任,有效辨识高处坠落风险点,在施工现场高坠风险部位设置临边、井道洞口、各类操作平台、载人装置安全防护及安全标志,对一线务工人员加强教育交底,及时发放防护用品,建立健全“一带一帽”长效机制。
(5)脚手架连墙件。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随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同步进行连墙件安拆,不得出现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未设置连墙件或连墙件整层缺失等行为。
(6)起重机械。施工单位应落实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备案电子证照换发工作,不得出现“一人多机”、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信息不全、不合格人员和机械流入施工现场、无证上岗、违法开工等行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验收、使用、维保等各环节安全可控,不得出现安全保护装置、连接螺栓、销轴缺失或失效和安装、拆卸过程未按施工方案实施等违法违规行为。
(7)混凝土结构安全。建设单位应牵头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深化施工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吊装令、持证上岗等制度,保障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现场施工安全。
(8)消防安全。施工单位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厂房仓库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八条硬措施”》《嘉定区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等要求,落实三级动火审批和留观要求,在危险品仓库设立存放和管理记录,保持通风并避免高温和暴晒,加强现场临时用电和保温材料管理。
(9)保障措施。施工单位应落实班前会、三级教育和特殊工种岗前培训等安全培训管理要求,实施全覆盖、全流程录像制度。合理使用安全生产措施费,加大项目安全生产投入,源头强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二)健全管理体系,补强行业安全管理短板弱项
1.加强非报监小项目监管
(1)健全管理体系。各街镇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属地管理制度体系,明确专门部门、专门人员,全覆盖排查项目底数,进一步加强非报监小项目现场管理。
(2)强化信息报送。各街镇要发挥网格力量,抓住关键主体,对辖区内各类沿街商铺、商业综合体和工业园区等场所进行摸排梳理并形成底数清单,定期报送区建管委备案(见附件6)。同时,各街镇充分用好场所管理团队力量,要求管理团队加强管理,每月上报非报监小项目情况至相关街镇汇总,做到应排尽排,应报尽报。
(3)开展交叉互检。区建管委组织各街镇开展交叉互检(检查表见附件7),互相检查非报监小项目管理情况,交流学习管理经验,提升街镇非报监小项目管理能力。
(4)加强区级抽检。区建管委用好第三方力量,对街镇非报监小项目信息报送、现场管理等情况进行“四不两直”抽检,对信息未及时报送、现场管理混乱的、安全问题突出的,以通知、函告、约谈等方式要求属地街镇履行职责,相关情况纳入街镇年终考核内容。
(5)开展业务培训。区建管委对各街镇非报监小项目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宣贯政策文件,讲解事故案例,明确管理要求,提升街镇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能力,补强行业安全管理短板弱项。
(6)探索保险制度。区建管委探索建立非报监小项目安责险托底管理体系,试点引入第三方保险公司承保非报监小项目安全生产内容。各街镇应按照区级要求积极对接,督促辖区内非报监小项目做好投保等工作。
2.强化农户建房管理
(1)制定区级指引。区建管委根据我区实际,制定农户建房安全生产实操指引(见附件5),明确方案编制、安全交底、安全检查、安全防护等方面管理要求。
(2)健全监管体系。各街镇按照区级要求建立健全农户建房管理制度体系,明确专门部门负责底数排摸、信息上报、现场监管等具体工作,落实落地各项管理举措,防范化解农户建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3)加强项目管理。各街镇按照市区两级要求,对新建农房进行全流程跟踪管控,落实“村检查、镇巡查、区抽查”的农房建设安全质量三级监督管理机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关键岗位人员打卡等工作。徐行镇等试点街镇应用好上海市农房建设管理与服务系统,按规定填报相关信息。
(4)创新监管模式。各街镇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实施施工单位准入、第三方监督检查、建设押金等制度,创新监督管理模式。区建管委开展督导检查,推广街镇优秀做法,健全区级管理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委机关和区建筑业监督管理中心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把履责情况纳入述职考核。同时,压紧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理单位监理责任,督促建设项目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全员安全责任制,用好“安嘉行”等信息化平台做好项目隐患问题自查整改闭环工作。
二是消除隐患问题。对报监建筑工地,区建筑业监督管理中心要在日常检查中按照分级管控措施要求,加强“四不两直”督查,紧盯隐患问题整改闭环,防范化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风险;对非报监小项目和农户建房项目,区建管委加强指导督查,将事故指标和工作落实情况纳入街镇考核内容,督促街镇强化项目管理,做好底数排摸、隐患排查和闭环整改工作,切实推进解决我区建筑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三是加强失责惩戒。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建设工程,第一时间开具全面停工单,启动行业调查程序,开展参建各方项目扩大排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处置,对行政处罚中涉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人员从业资格处理的,移送相关行政许可事项主管部门进行处置。同时,按照不良信用企业名单制度要求,对发生安全生产亡人事故的责任单位列入不良信用企业名单进行管理。此外,对发生建筑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建设工程,取消嘉定杯、文明工地、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等评优资格。
附件:1.嘉定区建筑施工领域2025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名单
2.建筑工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检查表(项目自查)
3.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排查台账
4.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5.嘉定区农户建房安全生产实操指引
6.关键场所底数清单
7.非报监小项目交叉互检表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