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嘉定区卫生健康系统关于申报2025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索 引 号: WE7309000-2025-003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发文日期: 2025-05-05
名 称: 嘉定区卫生健康系统关于申报2025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文 号: 嘉卫医政〔2025〕3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快我区卫生健康科技事业的发展,深入推进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根据《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切实解决我区临床、预防、基础等领域的医疗问题,持续推进我区卫生健康领域的科技发展,现组织申报2025年度嘉定区卫生健康系统科研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1.临床基础研究:围绕临床医疗实践中发现的问题,攻关常见病、多发病防治中的关键技术难题;针对本学科临床诊治存在的问题,结合基础医学相关研究,体现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方向;

2.公共卫生研究:围绕传染病防治、慢性流行病、环境与职业病等的预防与防治,传染性病原体的监测等方向开展研究。

二、申报类别

1.重点项目:聚焦常见疾病和重大疾病防治的新技术、新方法、新模式及其发病机制的研究;解决重大疾病防治和居民健康管理中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的研究;

2.基本项目:聚焦解决常见病诊治、预防和居民健康管理中存在具体问题的研究,对疾病的诊断、防治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价值。

三、经费与周期

1.由项目承建单位自筹研究经费;

2.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

四、立项比例

(一)按机构类别

区级医院资助数量占比8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区级卫生单位资助数量占比15%。

(二)按申报方向

重点项目立项占比30%;基本项目立项占比70%。

五、申报要求

1.基本项目申请人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请人申报项目当年年龄不超过57周岁;

2.申报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研究路线或方案可行、重点突出,鼓励多学科多中心联合申报;

3.项目申报人须为实际主持和从事该项目研究工作的人员。作为第一负责人主持区卫生健康系统科研项目但未办理结题手续者不得申请;曾有课题验收不合格记录者不得申请;有科研学术不端查实记录者不得申请;申请者不得将已获得市卫生健康委或同级及以上机构立项和经费支持的课题重复向区卫生健康委申请;

4.强化科研伦理审批要求,研究项目若涉及生命科学伦理问题,需提供相应伦理委员会出具的审批件作为申报材料附件;

5.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须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6.申请者根据医学科研设计要求规范,合理安排研究内容和经费。

六、申报办法

1.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并按照申报数额(附件1)遴选优质科研项目;

2.课题申报需由依托单位推荐,不接受个人申报;

3.各推荐单位要严格审查,确保申请人符合申报资格及材料的真实性;

4.申报时间:2025 年5月6日—5月28日;

5.因嘉定区卫健委科研平台进行升级维护,各单位申请书模板见附件3,《申请书》(附件3,Word版)及《单位申报汇总表》(附件2,Word版和盖章PDF版)发送至区卫生健康委医政科,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区卫生健康委医政科  朱欢欢   59529990

 

附件:1.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申报数额

          2.单位申报汇总表

          3.嘉定区卫生健康委科研项目申报书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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