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开展嘉定区“健康副校(园)长”制度推广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WE7311000-2025-005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发文日期: 2025-06-12
名 称: 关于开展嘉定区“健康副校(园)长”制度推广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嘉卫疾控〔2025〕7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相关医疗卫生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大众工业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本区医教结合工作,提升学校卫生工作质量和效能,在2024年“健康副校(园)长”制度试点工作基础上,结合区域实际,我区拟进一步推广实施,现将《嘉定区“健康副校(园)长”制度推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2025年6月12日       

    


嘉定区“健康副校(园)长”制度推广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21〕7号)《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健康副校(园)长”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沪疾控局卫免〔2024〕5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医教结合,在2024年“健康副校(园)长”制度试点的基础上,将“健康副校(园)长”制度作为落实学校(幼儿园)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要抓手,特制订本推广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指导思想和“健康第一”教育理念,深化医教结合,坚持“两个不替代”(即不替代学校落实学校卫生工作职责的主体责任、不替代学校保健老师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结合“三定”(定点、定时、定人)制度,推进中小学、幼儿园落实卫生健康主体责任,提升学校保健老师履职能力,做实做优学校卫生和学生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

通过选派专业人员参与学校健康决策,强化技术支持,为在校儿童和青少年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公共卫生服务;通过加强医教协作,构建和谐健康的支持性环境,全面提升学校卫生管理能力和师生健康素养水平,保障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实施范围

在辖区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大众工业学校推广实施。

三、人员选任

(一)任职条件

1.政治素质高,品德优秀,作风正派,热心学校卫生、儿童保健与健康教育工作。

2.具有医学背景,掌握专业技能,熟悉学校卫生、儿童保健与健康教育工作,了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特点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

3.原则上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备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职责相关工作。

4.具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原则上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职人员担任。

(二)遴选与聘任

1.区卫生健康委按照属地化管理、双向选择的原则,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择优推荐业务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的管理干部担任健康副校(园)长,经区教育局、学校双向选择确定后,作为聘任人选,颁发聘任证书。

2.健康副校(园)长任期原则上两年,可连续聘任。如任期内有人员变动,应及时调整并报备。健康副校(园)长不占学校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实行非坐班制。健康副校(园)长纳入派出机构工作绩效,工作任务计入派出机构工作量。

3.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辖区学校数量合理配置健康副校(园)长,可通过“一对一”“一对多”或“多对多”等形式,为学校配备健康副校(园)长。

四、主要任务

“健康副校(园)长”负责协助校(园)长开展学校卫生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医教结合、卫生应急协作长效机制,协助编制学校卫生与健康工作制度、计划,协调区域医疗卫生资源,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做好学校卫生与健康工作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健康副校(园)长”团队的主要任务及工作内容见附件1。

五、职责分工

区卫生健康委和区教育局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区内资源,成立区级专家指导组,建立联络员制度,统筹推进人员聘任、培训、管理和考评等工作。各街镇卫生健康和教育等部门负责协调辖区内各类资源,为“健康副校(园)长”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确保制度有效落实。

(一)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区精卫中心、区妇保所、区牙防所、区卫管中心、区爱卫健促中心等专业机构加强沟通协作,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和支撑;每年组织开展“健康副校(园)长”工作团队培训,指导督促工作团队按照任务清单开展工作,强化现场业务指导,及时开展工作跟踪和反馈,发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

(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落实属地化管理,加强学校沟通协作,根据选任要求推荐、选拔和调整健康副校(园)长人选,保障其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结合“三定”制度,成立“健康副校(园)长”工作团队,明确健康副校(园)长、学校保健老师和“三定”医生工作职责,共同推进“8+X”健康服务清单。

(三)各学校(幼儿园)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学校校(园)长是学校卫生与健康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学校(幼儿园)要积极协调支持“健康副校(园)长”制度落实,将其纳入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并为“健康副校(园)长”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与设施;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健康管理机制,做好沟通对接,并将学校保健老师纳入“健康副校(园)长”工作团队骨干成员,明确学校保健老师工作职责,学校保健老师实行“双线管理”,即行政管理方面隶属学校,业务方面同时接受健康副校(园)长指导,负责协助落实相关工作,并及时向校方及健康副校(园)长反馈工作情况等。各学校(幼儿园)应按《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规范》(WS/T 10019-2024)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卫妇社发〔2012〕35号)要求足额配比学校保健老师,协同开展健康副校(园)长工作。

六、评价考核

区卫生健康委和区教育局共同建立健全“健康副校(园)长”考评制度,将“健康副校(园)长”工作分别纳入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各学校绩效考核。区卫生健康委和区教育局定期组织区级专家指导组(见附件2)开展督导,对健康副校(园)长的履职情况、学校保健老师的协作情况及“三定”医生的工作情况等进行考核。

七、信息报送和工作总结

各单位要定期开展“健康副校(园)长”工作阶段性评估,总结有效做法、典型经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学期按时间节点将工作记录表、相关材料及工作总结等报送至区疾控中心联络员(见附件3)。

 

附件: 1.嘉定区“健康副校(园)长”主要任务和工作内容

           2.嘉定区“健康副校(园)长”专家指导组名单

           3.嘉定区“健康副校(园)长”工作联络员名单

 

 

 

 附件1

 

嘉定区“健康副校(园)长”主要任务和工作内容

 

一、主要任务

1.指导学校(幼儿园)落实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求。

2.指导学校(幼儿园)提升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协助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指导学校(幼儿园)开展传染病防控和预防接种工作。

4.指导学校(幼儿园)开展学生健康监测和健康促进工作。

5.加强学校(幼儿园)心理健康工作。

6.协助学校(幼儿园)开展健康教育。

7.指导学校(幼儿园)开展日常卫生管理工作。

二、工作内容

“健康副校(园)长”依据本方案确定的工作职责,以“八个一”为抓手落实“8+X”服务项目清单内容。

1.每月至少到学校(幼儿园)一次,通过实地检查、材料查阅、访谈座谈等形式,现场指导学校卫生工作,督促、协助、指导学校完善卫生工作。

2.每季度至少为学校(幼儿园)的全校师生协调组织开展一次健康教育活动,可通过专家讲座、现场实操、知识竞赛等形式,不断提高师生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

3.指导学校(幼儿园)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面向家长的健康教育讲座,围绕家长关心关注的学生健康问题,指导家长树立正确健康观念,促进家校协同育人。

4.指导学校(幼儿园)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校园传染病防控应急演练,提升学校传染病等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5.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学校(幼儿园)行政例会。参与学校(幼儿园)卫生与健康工作计划编制,将健康理念融入日常课程、大课间、午会课等常规教育活动。

6.每学期形成一份学校(幼儿园)整体卫生健康工作的评价与建议报告,指导落实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环境卫生、学生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等重点卫生工作。

7.每学年审核一次学校卫生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卫生部门的最新政策要求和实际情况协助做好修改和完善,切实落实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工作要求。

8.每年参加一次学校(幼儿园)年终工作总结会议,聚焦学校卫生健康工作进行年度述职。

除上述工作内容外,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家庭医生“1+1+1”签约服务,在校建立功能社区等,积极探索形成工作特色,完善“8+X”工作模式。 

 


附件2

嘉定区“健康副校(园)长”专家指导组名单

组  长:于宏杰  嘉定区疾控中心(卫监所)副主任

组  员:彭   慧  嘉定区疾控中心(卫监所)学校卫生与眼病防治科科长

            邓森淼  嘉定区疾控中心(卫监所)急性传染病防治科副科长

            李念文   嘉定区疾控中心(卫监所)传染病监督科科长

            殷方兰  嘉定区疾控中心(卫监所)慢性传染病防治科科长

            费   洁  嘉定区疾控中心(卫监所)免疫规划科科长

            朱琰泓  嘉定区疾控中心(卫监所)学校卫生与眼病防治科副科长

            毛育华   嘉定区疾控中心(卫监所)急性传染病防治科副科长

            王浩权   嘉定区疾控中心(卫监所)急性传染病防治科副科长

            张燕华  嘉定区精神卫生中心防治科科长

            卢   艳  嘉定区精神卫生中心教培科科长

            王海琪  嘉定区妇幼保健所妇女保健科科长

            龙   翔  嘉定区妇幼保健所儿童保健科科长

            王   力  嘉定区牙病防治所预防保健科科长

           李元召  嘉定区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指导中心健康促进科科长

           龚丽娜  嘉定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 基层卫生科科长

           朱宁薪  嘉定区教育事务服务中心学生事务部部长

           陆   锦  嘉定区少体校书记、校长,嘉定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心常务副主任

           赵艳珠  嘉定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教师


附件3

嘉定区“健康副校(园)长”工作联络员名单

序号

区域划分

疾控联络员

联系方式

1

马陆镇

刘欣欣

69538053

2

真新街道

3

安亭镇

4

安亭镇黄渡

5

江桥镇

吴停停

69538057

6

南翔镇

7

新成路街道

8

华亭镇

9

嘉定镇街道

郭曼玉

69538053

10

嘉定工业区

11

徐行镇

12

菊园新区

13

外冈镇

联络员的主要职责:根据分片包干开展沟通联络,跟踪制度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接收各方意见反馈,协助解决各类问题;收集汇总工作报表、总结等材料,协助推动工作落实和考核评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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