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C6307000-2025-005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5-04-23 |
名 称: |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第一批环评文件质量问题及处理意见通报 | ||
文 号: | 嘉环〔2025〕5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提高本区环评文本编制质量,强化对环评编制单位的日常监督与考核,以优质环评保障项目落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嘉定区生态环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等规定,现将2025年度环评受理过程中发现的一批质量较差的环评文本的相关问题及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1.上海威逊机械连接件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君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上海威逊机械连接件有限公司新增X射线探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以下问题:(1)环境保护目标与建设项目位置关系描述错误。(2)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错误。(3)所提环境保护措施不符合相关规定。
2.惠祥达(上海)粉末材料有限公司委托上海亦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惠祥达(上海)粉末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以下问题:(1)环境保护目标与建设项目位置关系描述不明确。(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错误。
3.上海菲利华石创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上海蓝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半导体用石英玻璃制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以下问题:(1)该项目产能不明确。(2)工程分析有明显瑕疵。(3)污染物识别不充分。
二、处理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第二十六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我局决定对浙江君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莫圣浩、金莎,上海亦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王丽丽、秦添艳,上海蓝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顾东风、田敏予以通报并分别进行失信记分5分。
三、相关要求
1.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编制的环评文本内容和结论负责,预防或者减轻项目不良生态环境影响。
2.受到通报的环评文本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要汲取教训,完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提升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水平。
3.其他编制单位和人员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规范从业行为,维护环评行业秩序,提高环评工作质量。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23日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第一批环评文件质量问题及处理意见通报.p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