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B300200-2025-005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5-07-14 |
名 称: | 关于金晓宇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文 号: | 嘉人社发〔2025〕29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金晓宇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工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李敏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综合办公室主任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许如峰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综合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沈贞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就业促进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上海市嘉定区就业促进中心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华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就业促进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上海市嘉定区就业促进中心创业指导科科长职务;
冯怡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就业促进中心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万燕萍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就业促进中心职业培训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周宏伟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就业促进中心就业援助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蔡一佳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陶剑峰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就业促进中心人力资源服务科科长,免去其上海市嘉定区就业促进中心职业培训科科长职务;
朱斌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就业促进中心审计稽核与服务效能科科长,免去其上海市嘉定区就业促进中心就业服务综合管理科科长职务;
刘佳源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机关事业单位福利事业中心副主任,免去其上海市嘉定区就业促进中心来沪人员就业科科长职务;
免去张义春同志的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封建明同志的上海市嘉定区就业促进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星同志的上海市嘉定区就业促进中心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