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金晓宇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索 引 号: WB300200-2025-005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5-07-14
名 称: 关于金晓宇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文 号: 嘉人社发〔2025〕29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金晓宇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工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李敏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综合办公室主任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许如峰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综合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沈贞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就业促进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上海市嘉定区就业促进中心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华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就业促进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上海市嘉定区就业促进中心创业指导科科长职务;

冯怡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就业促进中心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万燕萍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就业促进中心职业培训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周宏伟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就业促进中心就业援助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蔡一佳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陶剑峰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就业促进中心人力资源服务科科长,免去其上海市嘉定区就业促进中心职业培训科科长职务;

朱斌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就业促进中心审计稽核与服务效能科科长,免去其上海市嘉定区就业促进中心就业服务综合管理科科长职务;

刘佳源同志任上海市嘉定区机关事业单位福利事业中心副主任,免去其上海市嘉定区就业促进中心来沪人员就业科科长职务;

免去张义春同志的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封建明同志的上海市嘉定区就业促进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星同志的上海市嘉定区就业促进中心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4日



附件:嘉人社发(2025)2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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