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水务局
关于印发《嘉定区2025年河长制及水资源管理评价考核细则》的通知
索 引 号: WC9905000-2025-043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水务局 发文日期: 2025-07-15
名 称: 关于印发《嘉定区2025年河长制及水资源管理评价考核细则》的通知
文 号: 嘉水务〔2025〕46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根据嘉委发〔2025〕3号文件《2025年度区管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区水务局牵头考核事项主要涉及河长制及水资源管理评价考核指标,按照百分制打分,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一、河湖水质优类比例达标(25分)

1.指标解释

2025年镇管及以上河湖断面水质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的比例。

2.考核要求

根据《2025年嘉定区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全区镇管及以上河湖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不低于年度考核任务。(详见年度考核任务)

3.计分方法

(1)2024年11月到2025年10月底,镇管及以上河湖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不低于年度考核值,得满分;未达到考核值的,按比例赋分,分值=25*镇管及以上河湖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考核任务值。

(2)当出现劣类断面时,每出现一次,在上述比例赋分的基础上扣5分,扣完为止。

二、河湖问题解决率达标(25分)

1.指标解释

根据《上海市河湖泵闸长效养护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问题及时发现、处置机制,确保河湖管养问题及时整改闭环。

2.考核要求

考核周期内市、区河湖管养平台上河湖问题全部解决。

3.计分方法

2024年11月到2025年10月底(在应解决周期内的)实现市、区河湖管养平台上河湖问题解决率100%,得满分,未达到100%的按照比例赋分,分值=25*问题实际解决数/应解决问题总数。

因河湖管养问题被市河长办公开通报的,或被市级以上媒体公开曝光且问题查实的,在上述比例赋分基础上一次性扣3分。

三、雨污混接普查整治完成率达标(50分)

1.指标解释

2025年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年度工作目标。

2.考核要求

2025年底,完成重点问题区域整治,基本完成存量排水许可办理,实现排水用户达标占比超过60%、排水分区达标占比超过50%。

3.计分方法

按期完成重点问题区域混接整治,基本完成存量排水许可办理,实现60%排水用户、50%排水分区达标验收。考核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计分,其中工作完成“好”的得46-50分;完成“较好”的得41-45分;完成“一般”的得31-40分;完成“差”的得0-30分。

特此通知。

 

附件:镇管及以上河湖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年度考核任务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5年7月15日


附件:

镇管及以上河湖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

年度考核任务

序号

单位名称

镇管及以上河湖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

备注

1

马陆镇

89.67%

 

2

安亭镇

86.80%

 

3

南翔镇

84.20%

 

4

江桥镇

78.20%

 

5

徐行镇

98.80%

 

6

外冈镇

100.00%

 

7

华亭镇

98.50%

 

8

嘉定镇街道

100.00%

 

9

新成路街道

97.63%

 

10

真新街道

80.00%

 

11

嘉定工业区管委会

98.93%

 

12

菊园新区管委会

90.47%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办公室              2025年7月15日印发

 

关于印发《嘉定区2025年河长制及水资源管理评价考核细则》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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