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C9905000-2025-043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水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5-07-15 |
名 称: | 关于印发《嘉定区2025年河长制及水资源管理评价考核细则》的通知 | ||
文 号: | 嘉水务〔2025〕46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根据嘉委发〔2025〕3号文件《2025年度区管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区水务局牵头考核事项主要涉及河长制及水资源管理评价考核指标,按照百分制打分,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一、河湖水质优Ⅲ类比例达标(25分)
1.指标解释
2025年镇管及以上河湖断面水质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的比例。
2.考核要求
根据《2025年嘉定区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全区镇管及以上河湖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不低于年度考核任务。(详见年度考核任务)
3.计分方法
(1)2024年11月到2025年10月底,镇管及以上河湖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不低于年度考核值,得满分;未达到考核值的,按比例赋分,分值=25*镇管及以上河湖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考核任务值。
(2)当出现劣Ⅴ类断面时,每出现一次,在上述比例赋分的基础上扣5分,扣完为止。
二、河湖问题解决率达标(25分)
1.指标解释
根据《上海市河湖泵闸长效养护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问题及时发现、处置机制,确保河湖管养问题及时整改闭环。
2.考核要求
考核周期内市、区河湖管养平台上河湖问题全部解决。
3.计分方法
2024年11月到2025年10月底(在应解决周期内的)实现市、区河湖管养平台上河湖问题解决率100%,得满分,未达到100%的按照比例赋分,分值=25*问题实际解决数/应解决问题总数。
因河湖管养问题被市河长办公开通报的,或被市级以上媒体公开曝光且问题查实的,在上述比例赋分基础上一次性扣3分。
三、雨污混接普查整治完成率达标(50分)
1.指标解释
2025年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年度工作目标。
2.考核要求
2025年底,完成重点问题区域整治,基本完成存量排水许可办理,实现排水用户达标占比超过60%、排水分区达标占比超过50%。
3.计分方法
按期完成重点问题区域混接整治,基本完成存量排水许可办理,实现60%排水用户、50%排水分区达标验收。考核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计分,其中工作完成“好”的得46-50分;完成“较好”的得41-45分;完成“一般”的得31-40分;完成“差”的得0-30分。
特此通知。
附件:镇管及以上河湖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年度考核任务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5年7月15日
附件:
镇管及以上河湖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
年度考核任务
序号 | 单位名称 | 镇管及以上河湖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 | 备注 |
1 | 马陆镇 | 89.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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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亭镇 | 8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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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翔镇 | 8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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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江桥镇 | 7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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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徐行镇 | 9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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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外冈镇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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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华亭镇 | 9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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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嘉定镇街道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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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新成路街道 | 97.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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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真新街道 | 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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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嘉定工业区管委会 | 98.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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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菊园新区管委会 | 9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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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办公室 2025年7月15日印发 |
关于印发《嘉定区2025年河长制及水资源管理评价考核细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