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D1304000-2025-020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国资委 | 发文日期: | 2025-05-20 |
名 称: | 对区人大七届六次会议第7-6-041号建议的答复 | ||
文 号: | 嘉国资委提案会〔2025〕7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陈俊懋代表:
您提出的《拓展空置国有、集体资产利用途径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国有企业资产属于国有财产,企业对其资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但行使这些权利均需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和规定。《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企业国有产权的无偿划转是指在企业国有产权在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之间的无偿转移。因此,国有企业资产无法直接无偿划转给街镇或社区使用。如将这些资产无偿作为邻里中心、便民服务及文体活动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使用,则可能存在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针对部分国有(集体)企业存在部分物业资产空置的情况,我委已经于2024年1月印发了《关于区属企业不动产管理提质增效的工作方案》,通过“厘清企业不动产现实状况、成立企业不动产提质增效工作专班、推进企业存量土地盘活利用、开展产业用地综合绩效评估和分类处置、完善企业不动产租赁管理制度、分类提升企业不动产出租效能、升级企业不动产监管平台功能”等7项举措来优化国有企业资产配置,不断提升企业不动产使用效益,更好支撑和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该项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目前还在继续稳步推进中。
此外,区国资委也在重新梳理和整合区属国有企业的物业资源,依照区委、区政府打造“一脉七星、千年疁城”城市品牌的指示精神,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优化提升方案,制定实施举措,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共同提升新城商业功能,增强民生服务效能,推进,更好地满足民众多元化需求,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区属国有企业也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一如既往地加强与属地街镇和社区的对口联系,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积极助力公益事业,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丰收”。
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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