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7302000-2016-001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5-12-31 | |
名 称: | 关于做好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和元旦春节期间卫生计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卫计〔2015〕36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为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卫生计生各项工作,根据市卫计委《关于做好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和元旦春节期间卫生计生相关工作的通知》(沪卫计〔2015〕24号)、区委区府办《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嘉委办发〔2015〕41号)精神,结合本区卫生计生系统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6年部分节假日休息时间安排
2016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本区各医疗机构的休息时间原则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要求执行。即:
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春节:2月7日至13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6日(星期六)、2月14日(星期日)上班。
清明节:4月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劳动节:5月1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补休。
端午节:6月9日至11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日)上班。
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日)上班。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2016年以上节假日休息时间安排如无变化,不再行通知。请各医疗机构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做好节假日安排的相关告示工作,方便患者节假日期间就诊。各单位也可根据惯例自行安排休息时间,节假日值班安排及时上报。
二、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卫生计生相关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的卫生计生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和措施,做好安全生产、医疗救治、疾病防控、计划生育、社会稳控等各项工作,维护全系统安全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假日。
(一)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和应急值守工作
1.狠抓各项安全措施落实。要坚守安全红线,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要切实加强对医疗机构、计生服务机构、疾控部门、实验室等重点领域和场所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控工作。要健全内部安全保卫制度,不断加强“人防、技防、物防”建设,完善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及时将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确保应急处置工作开展。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各种灾害事故,要认真检验和制定完善有关应急预案,结合地区、部门实际情况和应急工作需要,落实人力、物资、技术等应急储备,确保卫生计生应急处置工作开展。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紧急疫情,要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相关预案的要求,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快速、有效、妥善处置,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程序上报。
3.严格做好值班管理工作。要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双人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元旦、春节期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值班领导要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主要负责同志出差、出访或节日期间去外地休假的,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相关规定。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要坚守岗位,对节假日期间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卫生计生矛盾纠纷等要沉着应对、及时报告、妥善处理,严禁迟报、漏报、瞒报。中医院有关信息报送除按原渠道报送外,应同时抄报区中医药发展办公室。
(二)全面做好卫生计生服务管理工作
1.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各医疗机构要重点抓好门急诊和病房管理工作,强化节假日期间门急诊、病区、手术室的医疗力量配备,保证急诊正常开放,确保急救“绿色通道”畅通。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节假日期间交接班、查房和会诊等各项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尤其是主要业务科室医务人员的外出管理,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转和药品的配备充足,使在本院配置连续输液的病人能够得到及时的输液治疗。要畅通患者投诉渠道,积极推行医疗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做好治安保卫工作和巡查工作。各采供血机构要加强血液安全管理,保障临床用血。区医疗急救中心要加强车辆调度工作,确保院前急救工作正常运转。
2.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相关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全力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重点加强季节性流感、麻疹和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冬春季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好防范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征等输入准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疫情监测、分析与报告,指定专人值班,负责审核、分析、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组织流调、消毒等专业人员应急备班,一旦发现重大传染病疫情或不明原因疾病,立即进行调查处理,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各医疗机构要落实首诊负责制,加强门急诊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筛查和甄别工作,发热门诊要继续保证24小时开放,感染性疾病门诊要24小时应诊。
3.强化计划生育服务。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做好计划生育行政办事的咨询指导服务工作。要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关怀力度,以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为重点,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关怀活动。要充分利用春节前后流动人口集中返乡和来沪就业的高峰期,开展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关怀关爱活动,做好流动人口免费避孕药具发放工作,督促流动人口利用节假日返乡做好有关计划生育证件的补办。要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收集共享,保证流动人口获得及时、安全、优质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4.有序开展其他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和事故应急准备工作。要加强对重点公共场所、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等的监督检查。要继续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要认真做好节假日期间卫生计生监督投诉举报的处理工作。
(三)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遵守纪律规定
1.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不出现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要加大源头预防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利用节日契机,深入开展对困难信访群众的慰问和帮扶工作。如遇群访(5人以上),有关处置情况要随时报告辖区政府,同时报区卫生计生委。
2.关心关爱困难群众生活。各单位要对工作生活困难的干部职工开展送温暖等活动,走访慰问老党员、老干部。要务实节俭地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开展以节年为主题的积极向上的活动。要加强舆论引导,积极营造节俭文明的节日氛围。
3.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紧密结合“三严三实”要求,持续深入反对“四风”,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要严格执行有关廉政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要畅通监督渠道,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