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WE7302000-2016-003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6-01-25
名 称: 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文 号: 嘉卫计办〔2016〕2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各民营医疗机构:

根据区安委办《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区委书记马春雷、区长杲云及相关副区长近期将亲自带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结合我区卫生计生系统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按照市区委区政府会议决策部署,全面彻底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依法严格查处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达到增强卫生计生系统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有效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的目标,促进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重点检查医疗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检查内容

对照《上海市卫生计生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认真开展各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盲区和死角、以前历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是否健全、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否落实。

四、检查方式

在前期督查检查的基础上,继续采取“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法,开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

(一)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组织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自查。

(二)区卫生计生委:组织对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和辖区内的各类民营医疗机构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五、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月5日。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卫生计生委成立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台账,强化整改。

(二)严格执法,务求实效。区医疗卫生计生委将综合运用全面督查、重点检查、暗访检查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大检查活动,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专项整治、标准化提升工程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依法责令整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实行挂牌督办;对逾期不整改,或因整改不力引发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追根溯源,倒查责任,严肃追究。

(三)深查彻改,标本兼治。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机制,提高隐患排查治理效果;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充分利用内网、专刊、标语、LED等传播媒体,广泛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及时总结提炼大检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并加以推广;要加大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隐患举报制度,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整改,对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严肃追责,公开曝光。

 

附件: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名单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月25日


 

附件

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郑艳辉(党委书记)

方云芬(主任)

副组长:徐  锋(副主任)

陆  璇(副主任)

许文忠(副主任)

许琦星(副主任)

成  员:陈雅琴(党政办主任)

谢岳林(医政管理科科长)

张耀华(预防保健与健康促进科科长)

郝  立(综合监督科科长)

钱  杰(基层卫生科副科长)

李  莉(中医药管理科副科长)

沈恋迪(应急管理科科长)

杨  焱(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科科长)

周  静(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科长)

王琴芳(组织人事科负责人)

张丽敏(财务科科长)

彭  谦(信息办主任)

张金龙(网报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委党政办),由陈雅琴同志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联系人:朱晓峰,联系电话:59529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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