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嘉定区卫生计生系统201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WE7302000-2016-007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6-02-02
名 称: 关于印发《嘉定区卫生计生系统201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嘉卫计办〔2016〕3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根据《中共嘉定区委办公室、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嘉定区201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嘉委办〔2016〕1号)要求,结合我区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制定了《嘉定区卫生计生系统201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2月2日


 

嘉定区卫生计生系统201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区委办、区府办印发<嘉定区201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嘉委办〔2016〕1号)精神,确保我区卫生计生系统广大医务人员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结合卫生计生系统实际,特制定嘉定区卫生计生系统201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专群结合、以专带群,广泛宣传、群防群治”的工作原则,在区镇综治办、区公安机关的指导、带领下,广泛发动平安志愿者参与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大力宣传《条例》,发现、举报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场所、车辆、摊点;春节期间重要时段,对《条例》中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开展守护、巡查、劝导工作,确保禁止燃放区域不燃放烟花爆竹,确保禁止燃放区域以外区域安全燃放。

二、组织领导

成立嘉定区卫生计生系统201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卫计委党委副书记沈浩平任组长,副主任徐锋任副组长,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委党政办),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推进落实、督导和信息汇总等。

三、禁止燃放区域

(一)禁止在外环线以内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在外环线以外区域的下列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1.国家机关驻地;

2.文物保护单位;

3.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5.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6.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

7.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8.区、县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区域、场所。

四、主要工作

(一)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活动,教育、引导本单位党员、干部及医务人员自觉遵守有关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加强值班力量,积极参与本单位及所在小区的平安志愿服务工作。

(二)通过电子显示屏、内网、宣传栏、横幅、张贴通告等开展《条例》集中宣传活动,使广大患者及家属、医务人员知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要求。在通告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应当设置禁放警示标识(样张见附件2),发动、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9、110。

(三)负责本单位平安志愿者参与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协助开展禁放烟花爆竹宣传,落实与公安机关的对接机制;按照《条例》规定要求,督促值班人员和平安志愿者负责本单位及周边50米范围内的守护、巡查工作。有分中心和站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安排好相应工作。

五、重点巡守阶段(分为四个重点时段)

(一)外环线以内区域重点巡守时段(涉及真新街道、江桥镇)

1.2月6日(小年夜)17时至22时;

2.2月7日(除夕)17时至次日7时;

3.2月11日(年初四)17时至次日7时;

4.2月22日(元宵节)20时至次日1时。

(二)外环线以外区域重点巡守时段(涉及12个街镇)

1.2月6日(小年夜)20时至22时;

2.2月7日(除夕)20时至次日1时;

3.2月11日(年初四)20时至次日1时;

4.2月22日(元宵节)20时至24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是维护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强化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提升城市文明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把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综合保障。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指导帮助解决瓶颈难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紧盯重要时段,加强防范处置

各单位要在除夕、初一、初四和元宵等传统节日,全面做好巡逻守护和应急处置工作,要发动平安志愿者等力量,宣传巡防、劝阻守护,第一时间发现、报告、劝阻违法燃放行为。

(三)广泛宣传动员,形成共识

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文明过节,为市民群众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控规定作表率。要借助广播、电子显示屏、内网、宣传栏等,全员动员,形成共识。

(四)及时总结经验,形成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在做好201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努力探索形成安全管控、宣传动员、应急处置的长效机制,将安全管控工作纳入常态管理;同时,要对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进一步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完善措施。

(五)注重督导考核,狠抓责任落地

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考核以及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核范畴。对因思想不重视、职责不履行、措施不落实造成严重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制定本单位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方案,并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在本方案印发之日起一周内,将方案和名单通过政务网专送件报送区卫计委烟花爆竹安全管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朱晓峰,联系电话:59529215,138******4749。

 

附件:1.嘉定区卫生计生系统2016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

2.禁放标识牌样张


  

附件1

嘉定区卫生计生系统2016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

 

填报单位:

单  位

分管领导

联络员

姓名

职务

手机

姓名

职务

手机


















































 


 

附件2

禁放标识牌样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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