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7320000-2016-001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6-02-17 | |
名 称: | 关于开展嘉定区育龄妇女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调查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卫计流管〔2016〕2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精神,平稳有序实施本市全面两孩政策,为科学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结合上海市卫计委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育龄妇女的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的相关内容
(一)调查对象
在婚女性、20-49周岁、夫妻双方均非独生子女、夫妻双方至少有一方是上海市户籍的育龄夫妻。(注:在婚女性是指目前婚姻状态属于初婚、再婚的育龄妇女;20-49周岁指在1996年1月31日至1967年1月31日间出生。)
(二)调查内容
包括育龄夫妻的基本社会经济特征、家庭基本情况、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等内容。调查问卷详见附件。
二、调查的实施步骤
调查工作分3个阶段进行:
1.1月22日前,完成调查员培训、录入员培训、问卷发放;
2.2月5日前,完成入户问卷调查工作;
3.2月19日前,完成数据质量检查和录入工作。
三、调查样本量
安亭镇和新成路街道参加市级调查,各125份样本;其余街镇各80份样本。
四、经费安排
调查经费由区卫生计生委拨付,支付标准如下:
1.样本框编制费:5元/份
2.调查员劳务费:20元/份;
3.调查对象礼品费:20元/份;
4.数据录入费:10元/份;
5.数据录入质量检查费:10元/份。
五、工作要求
(一)确定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各街镇要选派一名责任人,负责本街镇调查的组织联络工作以及调查问卷的回收、问卷质量的监控等工作。
(二)调查员要把好入户调查关,认真填写调查问卷,字迹清晰、不漏项。要妥善保管好问卷,以防丢失或损坏,并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要做到调查信息真实、数据可靠。现场调查中遇到问题可直接向区卫生计生委有关人员咨询。
(三)各街镇卫生计生部门负责人将本街镇调查工作责任人名单于1月21日下班前报送至区卫计委流管科。
联 系 人:杨志成
电 话:69989992
附件:上海市育龄女性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调查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