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全面两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WE7320000-2016-002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6-03-09
名 称: 关于开展“全面两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文 号: 嘉卫计流管(2016)3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卫生计生办:

新修订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市卫计委相关工作要求,为做好政策宣传告知,决定在本区组织开展“全面两孩政策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月时间

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

二、宣传内容

以贯彻执行全面两孩政策为主线,宣传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重要性和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必要性,广泛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精神,大力宣传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倡导科学文明现代生育理念,引导广大群众按政策生育,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活动形式

各街镇卫生计生办要结合实际,通过媒体传播、发放宣传材料、开展现场宣传、组织知识竞赛等多种渠道,深入开展宣传活动。

1.新闻报道和媒体宣传。各街镇要确保计生政策咨询电话畅通,宣传月期间要确保工作时间内有人接听。组织计生干部通过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发挥其传播快、辐射面广、使用频率高等特点,转发市卫计委、区卫计委的宣传内容,广泛开展宣传,满足不同人群的宣传服务需求。

2.制作发放宣传品。各街镇及时发放政策宣传小折页、宣传海报等材料,同时,也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作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品、宣传展板等,为不同层次的居民群众提供宣传服务。

3.现场宣传及咨询活动。各街镇可在人流密集的地段、商业广场等公共场所,以电子屏宣传、板报宣传等方式加大宣传覆盖面,在人员集聚场所、社区、单位开展面对面政策宣传服务活动,解答市民关切的具体问题。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镇卫生计生办要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研究细化宣传月活动方案,及时部署落实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计划生育网络队伍优势,贴近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服务活动,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2.   及时报送信息。各街镇卫生计生办要及时收集整理宣传月活动资料,于4月7日前将宣传月活动情况表报送区卫生计生委流管科。

联系人:杨志成      联系电话:69989992

 

附件:宣传月活动情况表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3月8日

附件

       (街镇)宣传月活动情况表

工作布置

业务培训

微信宣传

干部参与

平面媒体

宣传物品

宣传活动

环境布置

来电来访

是否有新政策实施工作布置会议?(如有,请罗列时间,地点,参会最高领导,领导讲话纲要,并附照片)

开展业务培训次数,及每次的培训人数,并附照片

用多少个微信公众号宣传计生新政策(罗列公众号名称)

全街镇干部转发微信公众号人次

是否有社区报纸或通讯报导过计生新政策(如有,请罗列并注明期号,并附照片)

是否自行制作了宣传品或宣传资料(如有,请附宣传品照片)

是否举行过宣传活动(如有,请罗列时间,地点,是否有共同宣传的部门,宣传成效,并附照片)

户外环境宣传横幅、黑板报、广告栏的数量;社区宣传栏发布信息次数;显示政策信息的大电子屏数量;(如可以,请附照片)

群众电话、来访咨询人次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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