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关于推进2016年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WE4301000-2016-007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6-03-14
名 称: 关于推进2016年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嘉安监[2016]12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安监所: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规定和《市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工贸和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沪安监执法〔2016〕17号)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现就本区推进2016年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任务

(一)规模以上企业

各安监所在完成规模以上企业达标任务数(附件1)的基础上,力争实现辖区内生产型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标或创建。

(二)小企业

各安监所在完成小企业达标任务数(附件1)的基础上,力争完成生产型小企业10%达标。

二、工作原则和思路

2016年,标准化建设贯彻“抓推进、抓落实、补短板”的总要求,继续按照“因势利导、政府购买、中介服务、企业受益”原则,以各安监所为责任单位,以生产加工型企业创建达标为重点,重创建、抓达标、督运行,增加创建和达标企业数量,提升运行质量。

继续实行评审组织分级管理制度,市安全监管局负责二级企业评审组织,区安全监管局负责三级企业评审组织,街镇安监所负责小企业评审组织。

继续实行政府购买评审服务,保证创建达标企业在评审环节不花钱。今年,市安全监管局和区安全监管局负责规模以上生产型企业的评审费用,各街镇负责小企业的评审费用。

三、小企业创建达标工作

(一)评定标准

上海的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由《上海市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以下简称“评定标准”)、《上海市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以下简称“考评办法”)、《上海市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细则》、《上海市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表》及《上海市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试行)》构成。

(二)申报流程

1.自评。小企业应成立自评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自评小组应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情况,依据《评定标准》逐项进行自评,编制并完成《自评报告》。

2.申请。小企业自评合格后,填写《上海市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外部评审申请表》,向属地安监所提交申请表和有关申请资料。属地安监所告知企业在信息管理系统内(登入国家安监总局网站→点击在线办事→点击工贸企业标准化管理系统→点击小微企业管理入口)完成注册。

3.递交。安监所在收到小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后进行初审,将符合要求的材料递交给评审单位。

4.评审。评审单位在收到下达的任务后,对待考评小企业的申请表和有关申请资料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按照《考评办法》和《评定标准》的要求开展考评工作并出具考评报告,同时评审单位督促企业制定不符合项的整改计划。

5.审核。对考评结果达标的小企业,属地安监所签署意见,报区安全监管局核准。

6.公告。核准后,区安全监管局对达标小企业进行网上公示,公示完成后报市协会统一制证。对未制定整改计划、未完成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与注册的企业不予公告、不发证。

(三)小企业评审资质基本条件

目前,市安全监管局对评审单位资质要求无相应明确的规定,建议各街镇按照以下基本条件自主确定:

1.评审单位应具有安全管理咨询、安全培训、第三方安全管理托管、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服务等能力,熟悉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流程和评审内容,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评审单位拥有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总人数不少于6人,其中:评审员不少于4人,评审专家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不少于2人。

(四)评审费用

目前,评审费用无相应的收费标准,结合市、区安全监管局承担的二、三级评审费用情况,按照评审人员劳务费、评审报告制作费、交通费、管理费等测算,建议每家小企业评审费用不超过2200元。具体评审费由各安监所根据街镇有关规定自行协商确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推进力度,落实常态机制

各安监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标准化建设作为实现“十三五”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重要途径,作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的主要抓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落实责任、人员和经费,确保按时优质完成。

(二)加强指导服务,倡导自主创建

各安监所要动员和督促企业履行标准化建设主体责任,在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过程中,不得向企业推荐任何有偿服务,不得组织企业接受任何付费咨询。要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对区域内创建达标企业的帮扶和指导,尤其对计划内的创建达标企业要加大帮扶力度,指导帮助企业按照行业规范、专业标准,循序渐进,自主创建,持续改进,实现达标。

(三)加强评审管理,提升评审质量

各安监所要本着“企业不出钱,政府少花钱”的原则,积极主动争取政府财政支持,及时申请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经费。要按照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资格条件,通过公开招投标、内部竞价、集体讨论等方式方法,合法合规的确定评审机构和服务价格。要加强对小企业评审单位的监督管理,抽查评审机构的评审质量和企业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通报。

区安全监管局将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完成情况纳入对各街镇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中,请各街镇认真梳理辖区内尚未达标的企业,做好组织动员、宣传培训、指导服务等工作。请于3月25日(周五)前上报今年规上和小企业拟达标企业名册(附件2、3),联系人:朱怡颖,联系电话:59530762。

 

附件:1.2016年各街镇规模以上及小企业达标任务数

2.2016年规模以上拟达标企业名册

3.2016年小企业拟达标企业名册

 

 

嘉定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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