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下发《嘉定区卫生计生系统2016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WE7202000-2016-004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6-03-23
名 称: 关于下发《嘉定区卫生计生系统2016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通知
文 号: 嘉卫计审〔2016〕1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现将《嘉定区卫生计生系统2016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审计工作计划。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3月22日

 

 

 

 嘉定区卫生计生系统2016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根据嘉定区审计局关于《嘉定区2016年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委2016年卫生计生工作总体目标任务,进一步夯实内审工作的基础,创新审计理念和审计方式方法,突出审计重点,提升审计效能,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更好地发挥内审工作在服务嘉定卫生计生改革、发展大局中的作用。现结合我委内审工作实际,制定内审工作计划如下:

一、找准抓手、突出重点,发挥审计的基石和保障作用

(一)深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严格规范预算管理

对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救中心和华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家单位开展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规范性和效益性的审计,重点围绕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突出关注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确保上级政策执行到位,促进单位加强财务预算管理,推进作风建设。审计项目计划始末时间为5月至7月。

(二)深化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权利的监督和制约

延续三年轮审工作制度,积极做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以被审单位领导干部规范履职为切入点,重点审计重大经济决策程序、内控制度的履行情况和各项财经制度的执行情况,进一步促进单位法人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受委组织部门的委托,分别对安亭医院、中医医院、马陆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徐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4家单位的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于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按照委组织部门的安排及时组织实施。审计项目计划始末时间为今年5月至10月。

通过审计,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客观评价,促进干部廉洁高效作为,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

(三)深化专项审计调查,促进重大政策有效落实

为进一步深入了解社会关注的重要资金和重要改革事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系统内2014-2015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相关精神执行情况和2013-2015“卫生人才奖和卫生成果奖”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通过审计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查找分析工作中与新常态不适应的问题,为委内相关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出有价值的审计建议。审计项目计划实施始末时间为4月至8月。

二、夯实基础、扎实工作,积极务实履行审计职责

(一)重视和加强内审队伍建设

各单位要进一步以强化内部监管的目标出发,巩固和加强内审组织建设,充实专兼职内审力量,提高内审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有条件的区级公立医院应当设立独立内审科室,配置专职内审人员。各单位要积极鼓励并提供内审人员参加各类审计业务培训、讲座等交流与学习的机会,不断强化业务能力,提升明大势能力,以及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的能力,共同合力打造一支卫生计生系统能力过硬的适应新常态的审计队伍。

(二)加大审计整改落实力度

进一步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意见》和区审计局工作指导意见,要狠抓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各单位要充分重视《嘉定区卫生计生系统2012-2014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通报》(嘉卫计审〔2015〕1号)相关工作要求。对同类问题各单位要保持警惕,要提前采取措施,从源头上加以防范、防止失误。要切实认真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委审计室在实施审计时,将予以跟踪回访,相关结果作为有关部门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要严格追责问责。

(三)努力提升内审工作水平

一是内审部门要把握单位发展和改革大局,突出重点,及时跟进,充分发挥好审计的监督和保障作用。二是内审部门要按照内部审计工作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审计程序,着力提升审计报告和审计档案质量。三是各内审主管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并提出从管理制度和惩处机制上解决问题的根本措施,全面提升审计服务大局的水平。

三、拓展平台、完善考核,进一步加强内审工作指导

(一)加强业务学习,拓展内审工作交流平台

一是各单位要积极参加上海市内审协会和区审计局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活动。二是为促进审计项目规范化管理,保证审计质量,委审计室积极参加区审计局举办的内部审计优秀项目评审。三是加强内审信息交流。委审计室每季度提交1篇业务信息,定期及时向区审计局上报内审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报告。各单位应当按要求向委审计室提交内审计划、总结和报告。

(二)加强内审工作考核力度

进一步明确考核要求,完善内审工作考核,推进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考核各单位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与审计组的工作配合情况。严格考核各内审机构提交计划、总结、内部审计情况报表、审计征求意见反馈、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和审计整改书面报告等工作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具体考核内容详见附件。

(三)加强内审工作指导

结合委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进一步加强对相关单位内审工作的检查、指导,促进被审计单位领导重视和支持审计工作,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和工作机制,积极引导内审单位自身建设迈上新台阶。

四、配合完成其他监察审计任务

完成区财政局布置各主管局对所属20%预算单位的财务监督工作。完成市、区审计(财监)部门和上级交办的其他有关内部审计和财务监督监察事项。

 

附件:2016年内部审计工作考核表

 

 

附件

2016年内部审计工作考核表

 

序号

考核内容及标准

分值

组织

建设

设立了内部审计部门或配备内审专职或兼职人员

1

成立了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

1

年内召开审计工作专题会议

2

审计计划安排

制定书面的年度内审项目计划,计划内容完整,包括审计项目名称、类型、预计完成时间等内容

1

设有内审专职机构的单位不少于4个内审项目,其他单位不少于2个内审项目

2

年度项目计划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并正式下发

1

审计任务实施

单位内部开展的内审项目出具的内部审计报告报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同时专送件报委审计室

2

积极配合上级审计部门在本单位开展的审计项目

2

审计情况报送及反馈

按时上报年度工作计划(每年4月份)、内审工作半年度和年度总结(对应分别是每年6月和12月份)

3

每半年度和年度20日前专送件报送内部审计情况统计表

1

接到征求意见稿的10日内反馈审计意见(以印发日起计算为准,以下要求相同)

1

接到审计报告的30日内,将审计整改工作方案(纸质)敲盖单位公章后报委审计室

3

接到审计报告的90日内,将审计书面整改报告(纸质)敲盖单位公章后报委审计室

3

参加

活动

按要求参加上级审计部门组织的各类会议、培训活动

1

合计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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