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嘉定区公共卫生联席会议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WE7202000-2016-005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6-03-15
名 称: 关于印发《嘉定区公共卫生联席会议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 嘉公卫联办〔2016〕1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区公共卫生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不断提升市民健康水平,保障城市公共卫生安全,现将《嘉定区公共卫生联席会议2016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予以落实。

 

 

上海市嘉定区公共卫生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6年3月14日

 

 嘉定区公共卫生联席会议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是启动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新一轮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的关键之年。我区公共卫生联席会议工作将按照市公共卫生联席会议和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及要求,坚持“预为安纲、防为众纲、业为己纲”工作原则,以“抓落实、抓推进、补短板”为着力点,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落实公共卫生规范化管理与服务,努力提升市民健康水平及获得感,保障城市公共卫生安全。

一、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完善公共卫生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继续完善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设,夯实基础性工作,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认真研究落实工作任务和要求,建立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加大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经费投入和公共卫生服务的管理力度,保障公共卫生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区卫生计生委牵头,各成员单位共同配合)

2.推进第四轮公共卫生三年行动计划。根据《嘉定区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支持、市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公共卫生6大任务、42个项目建设内容,努力构建“体系健全、功能完善、市郊一流”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市民的健康水平。

(区卫生计生委牵头,各成员单位共同配合)

3.加强公共卫生队伍能力建设。按照本区公共卫生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方案,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培训中心,对在岗公共卫生人员实施全覆盖培训以及对新进或轮岗人员送至相应专业站所进修学习,进一步加强我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公共卫生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实践能力。

(区卫生计生委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二、加强公共卫生规范化管理与服务

4.继续实施公共卫生绩效考核。根据《嘉定区公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及政府资金拨付实施方案》及《关于调整嘉定区2016年公共卫生绩效考核内容的通知》要求,按照科学、公正、公平的原则,加强组织管理,每季度组织开展绩效考核及项目指标质量控制,完善工作责任制和审核制,不断推进绩效管理水平,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

(区卫生计生委牵头,区财政局、各街镇政府配合)

5.组织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实施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增补叶酸、宫颈癌及乳腺癌免费筛查等项目。落实上海市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60岁以上老年人肺炎疫苗免费接种、社区居民大肠癌免费筛查等项目。

(区卫生计生委牵头,区妇联、各街镇政府配合)

6.持续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巩固国家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区成果,积极应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不断增加的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加强调研及风险评估,挖掘潜能,提升服务能力。完善“首诊社区负责,孕情及时追踪,全程精细管理”孕产妇管理模式,健全孕情监测、分娩状况报告制度及妊娠风险预警评估机制,强化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报告、评审等制度。加强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大力推广适宜技术,倡导自然分娩,降低剖宫产率。加强《出生医学证明》规范管理。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等疾病的母婴传播,做好筛查及随访工作。加强婚前医学检查,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加强罕见病宣传和防治工作。

(区卫生计生委牵头,区民政局、区妇联、各街镇政府配合)

7.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落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极端重视和强化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以及《嘉定区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持续开展关爱女孩宣传活动。落实社区怀孕生育信息发现报告、早孕建册、产院建卡、中期引产、分娩出生等生育相关信息的统计、分析制度,动态监测出生人口性别比数据,落实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医疗保健机构中期引产审核制度和后续核查工作。加强对B超仪、终止妊娠药品及“两非”实验室试剂在市场流通领域的监管。加强对涉嫌“两非”案件的人员、房屋、机动车的日常检查,对移送的案件及时调查处理,对情节严重、非法行医罪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始终保持打击“两非”高压态势。

 (区卫生计生委牵头,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政府及相关成员单位负责)

三、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及卫生应急工作

8.巩固提升传染病防控能力。加强人感染H7N9禽流感、手足口病、登革热等重点传染病的监测和防控力度,提升针对中东呼吸综合征( MERS)、埃博拉出血热、血小板减少综合征、寨卡病毒病等新发和输入性传染病的预警、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完善以症状监测为基础的传染病综合监测体系建设,巩固学校因病缺勤缺课监测报告,提高医疗机构传染病病例报告质量。落实预防接种门诊分类指导与管理,规范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管理。

(区卫生计生委牵头,区农委、区教育局、各街镇政府及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9.加强艾滋病、结核病防治管理。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艾滋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艾滋病快速检测和咨询能力建设。完善艾滋病社区干预和管理工作模式与机制,提高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质量。制定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应急预案,规范公安、司法、医疗机构艾滋病职业暴露报告和处置。加强梅毒、淋病等其它性病的综合干预,继续推广使用安全套预防措施。进一步巩固深化“三位一体”结核病防治工作模式,落实结核病治疗减免政策,重点做好本区学生、老年人、流动人口和结核病/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者的结核病防控工作。深化艾滋病高危人群社区干预、结核病病人社区督导管理(DOTS)内涵。

(区卫生计生委牵头,区禁毒办、区公安分局、各街镇政府负责)

10.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巩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成果,营造健康支持性环境。大力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强对全人群的健康宣传。开展社区居民“肿瘤早发现”试点,建立和完善糖尿病、脑卒中预防与救治服务体系。全面推进“30 分钟体育生活圈”和社区惠民体育设施建设,推动在慢病运动干预、青少年体质健康、体育社工等方面合作共赢。

(区卫生计生委牵头,区体育局、区文广局、区爱卫办、各街镇政府负责)

11.规范和加强精神卫生管理。推进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进一步健全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和社会团体参与的精神卫生工作综合管理体制。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及时处置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落实规范救治措施。加强对精神卫生的督导和技术指导,提升社区规范开展精神疾病防治服务的能力。做好无业贫困精神病人免费服药工作,探索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园艺康复新疗法。

(区卫生计生委、各街镇政府牵头,区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残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及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12.开展基本医疗卫生分级分类服务。根据区“人口规模调控”的总体要求,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与管理的实施意见》,继续在全区实施三大类85项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分级分类工作,并将分级分类服务管理工作与公共卫生绩效考核相结合,完善考核评估体系,加强工作督导,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管理水平。

(区卫生计生委牵头,各街镇政府配合)

13.加强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巩固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创建成果,提升“一案三制”建设水平。完善全区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定社区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指导意见。修订《嘉定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预案》和《嘉定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预案》及各项专项预案。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全力做好各项赛事、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深入推进卫生应急“五进”活动,重点做好卫生应急进企业等工作。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充分利用疾病预防、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等日常监测信息,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预测工作。

(区卫生计生委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四、加强宣传教育及风险监测评估

14.深入践行“健康教育先行”。全面实施第五轮建设健康城区三年行动计划,全力做好第九届全球健康促进大会“国家日”嘉定考察点培育工作。完善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和健康咨询点建设,发挥健康促进志愿者作用,扩大健康知识的宣传面。以爱国卫生月、健康教育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活动周等各类卫生日为契机,整合部门资源,大力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动,特别是有关重点疾病和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以全国文明城区创建为契机,落实公共场所及工作场所室内全面禁烟要求,深化“无烟环境”建设。

(区卫生计生委、区爱卫办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15.继续深化“医教结合”内涵。继续推进医教结合,落实“三定”工作制度和“六个一”工作模式。加强社区、学校、托幼机构联动,依托“学生健康工作室”管理模式,创新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学生常见疾病、伤害以及肥胖等健康相关因素监测和干预;加强学生屈光发育档案管理,探索学生近视综合预防与干预措施。实施儿童窝沟封闭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万名儿童乳牙涂氟”政府实事项目。

(区卫生计生委、区教育局牵头,各街镇政府配合)

16.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建立食品安全标准和风险监测评估工作网络和工作机制,加强风险监测实验室能力建设。组建食品安全标准专家委员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专家委员会。针对公众高度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以及监管部门提出的应急评估事项,开展应急评估。积极探索建立风险交流机制,完善风险监测结果报告、通报制度。

(区卫生计生委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及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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