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7202000-2016-007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6-03-15 | |
名 称: | 关于印发《2016年嘉定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卫计监督〔2016〕2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和法制工作,按照市卫生计生委《2016年上海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要点》(沪卫计监督〔2016〕1号)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我委制定了《2016年嘉定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法制)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3月15日
2016年嘉定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法制)工作要点
2016年,我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法制)工作将认真贯彻国家卫计委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2016年市卫计委综合监督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政府重点监管、行业加强自律、单位普遍自觉、社会有效监督、工作整体联动、信息技术支撑”六位一体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模式,着力加强对风险高、群众关注度高的领域开展监督检查,扎实推进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各项工作,有效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秩序,保障群众健康权益,促进“健康嘉定”建设,为“十三五”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开好局、起好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
1.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规范卫生计生行政行为,进一步提高依法依规履职意识。加强法制顾问制度建设,通过定期交流、案例点评、法制培训等形式,强化法制顾问在依法行政过程中的指导、支撑、保障工作。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修订我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制度。继续梳理、完善卫生计生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清单,并向社会进行公布。落实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依法行政透明度。落实区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强化行政处罚信息在信用平台的应用。推进网上政务大厅建设,进一步实施《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办法》。加强全行业普法教育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和卫生计生管理人员的依法执业能力水平。
2.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全面贯彻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建设。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流程梳理,完善和调整我委所负责的审批事项《工作手册》和《办事指南》。加强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落实情况自查和督查、考评工作。围绕群众需求,不断优化审批服务工作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坚持放管结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二、加强监督能力建设,不断完善综合监督体系
3.开展卫生计生重要法律法规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卫生计生重要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规划(2014-2017年)》,按照市卫计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4.规范卫生行政审批工作。继续强化服务意识,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等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核工作,加强管道分质供水卫生许可工作。做好调整、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良好衔接。
5.强化卫生计生监督稽查工作。对年度卫生计生监督重点工作实施情况开展稽查,重点对企业(机构)自查、卫生计生监督投诉举报案件的处理情况开展稽查。组织开展案例评查,强化稽查效果的应用。
6.加强卫生计生监督队伍梯队建设。落实国家卫计委、中央编办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国卫监督发〔2015〕91号),推进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推进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卫生计生监督人员培训,加强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管理,着力提升一线监督员的专业执法能力与水平,提高查办大案要案的实战能力。
7.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推动街镇落实属地化职责和村居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助理员在基层的专业指导作用。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助理员政治素质、服务意识、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培训,强化培训效果。选拔优秀骨干到委监督所参加轮训,全面提升卫生监督助理员的综合素质。推进卫生监督联络站与卫生监督助理员的对接工作,完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村居联系制度,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前哨作用、专业指导服务进一步延伸到村民小组、楼组和街面一线。
8.加强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导向,继续推进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强化物联网、在线监测等技术在监管中的应用。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优势,加强卫生监督与服务对象的联系沟通。不断提升现场监督检查的智能化水平,推进各专员条线监管模式的创新发展,试点开展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
9.加强卫生计生监督技术服务支撑能力建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发挥业务长处,整合资源,不断提高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技术支持能力水平,为综合监督执法做好技术服务支持和保障工作。按照市卫生计生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确保按时完成检验、监测工作任务。
10.加强卫生计生监督工作宣传。加强宣传项目的整体策划,借助微信等新媒体,深入开展“9.23卫生计生监督宣传日”和相关卫生计生宣传周(日)活动,着力加强贴近群众生活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典型案例的宣传。
三、加强公共卫生监管效能,突出监管重点难点
11.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扎实推进落实《上海市嘉定区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规划(2013-2020年)》,加强区疾控中心饮用水水质检测能力建设,提高饮用水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继续做好居民住宅小区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建档(一箱一档)工作,加强对二次供水储水设施清洗消毒单位的培训,实施二次供水储水设施清洗消毒业主监督制度。进一步开展现制现售饮用水联合执法检查,继续做好二维码等信息技术在监管中的应用。
12.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加强对游泳场所夏季开放前的培训指导和开放期间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医疗机构、公共场所、政府机关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公共场所监督管理、卫生风险分类管理工作。试点开展宾旅馆卫生监督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
13.加强控烟执法。继续做好政府机关、医疗卫生机构控烟监管、教育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推进“无烟机关”、“无烟医疗机构”的创建。充分利用“世界无烟日”开展控烟宣教活动。
14.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消毒隔离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强化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医疗机构污水处理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医疗污水处理设施硬件建设和运行管理的监督检查。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全覆盖完成污水处理设施的配置工作。推进以医疗废物处置追溯为重点的监控平台应用。按照市卫计委的要求,完成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
15.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监管。完善学校及托幼机构卫生监督联络员工作制度,做好中小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的教学环境、生活设施、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开展学校卫生监督信息公开试点工作,在学校信息公示栏增设学校卫生监督内容。
16.加强健康相关产品与消毒服务监督。开展抗抑菌制剂专项监督检查。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环节的监督,加大处罚力度。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管理。
17.加强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推进落实新修订的《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推动我区已取得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区中心医院、南翔医院、安亭医院、中医医院)依法依规开展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职业病诊断医师的培训。继续加强区内生产型企业的职业健康建档和复核工作。开展重点职业病风险监测与评估工作。会同安监部门开展职业健康进企业的宣教活动。
18.推进企业(机构)自查工作。推进企业(机构)卫生管理自查工作,重点推进住宿场所、影剧院、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等单位落实卫生管理自查工作。继续组织医疗机构开展自查工作,完善医疗机构卫生管理自查制度和自查档案,做好内部管理,推动医疗机构诚信自律体系的形成。
四、加强医疗服务监督,不断创新监管方式
19.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监督管理。加强对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检查。围绕新《广告法》,加强相关培训,严肃查处互联网医疗广告中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的行为。推进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联络员管理和依法执业状况评价工作。
20.加强医务人员监督管理。完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初步构建医务人员全程监管模式。开展医师、护士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工作。加强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监管,配合做好外国医师执业信息及时公示工作。加强医务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医务人员卫生法律规范的宣传教育管理工作。
21.加强医疗技术和医疗设备监督管理。加强医疗技术和医疗设备的监督管理,积极探索建立医疗技术行政审批取消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开展干细胞临床应用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大型医用设备、植入性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加强心脏介入诊疗技术等医疗技术的监管。
22.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监督管理。加强对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的监督检查。结合重点案例,联合专业机构开展联合检查、重点督导。
23.做好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和医疗安全监管。加强医疗纠纷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做好医疗事故行政处理和医疗纠纷预防、处置工作。加大医疗纠纷投诉举报中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发生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的医疗机构重点开展医疗安全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健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报告管理和预警工作机制。
24.强化无证行医综合治理。推进实施《嘉定区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在加强整治的基础上,强化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推动各街镇政府落实职责,充分发挥村居管理在打击无证行医工作的作用,强化动态排摸,对重点对象实施联防联控,精准打击。实行无证行医涉嫌致死致伤案例的通报制度。开展无证行医行政处罚记录纳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工作。
五、加强计划生育监督,不断加大执法力度
25.加强计划生育监督检查。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专项监督检查。推进落实《关于加强本市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快配备计划生育监督执法人员,加强人员培训。
26.加强计划生育监督执法信息管理。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监督执法信息收集、核实、上报工作流程,加强与流动人口来源大省之间的信息核查与通报。加强计划生育证明日常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伪造、变造、买卖各类计划生育证明的行为。
27.加强打击“两非”和代孕行为。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简称“两非”),落实实施好“两非”案件区域协查机制,及时维护和利用“两非”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严肃查处实施“两非”行为及代孕技术的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
六、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和风险监测,建立风险评估机制
28.继续做好企业标准备案管理。不断优化企业标准备案程序,提高标准备案工作质量。组建我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专家库。深入开展企业标准备案培训,推进企业标准备案目录公开。按要求开展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等契机,大力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促进食品安全标准的贯彻落实。
29.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制定我区2016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以依法治理为原则,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会商、通报工作机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处理工作,提出科学的食品安全管理建议。组建我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专家库。进一步规范风险监测工作流程,按时完成我区承担的风险监测任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推进专项风险评估工作。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网络建设,增强检测技术能力。加大对食源性疾病监测力度,覆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针对公众高度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以及监管部门提出的应急评估事项,开展应急评估。探索建立风险评估和交流机制,针对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充分应用风险监测数据,开展专题和定量风险评估,稳妥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研判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