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B3303002-2016-001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16-03-23 |
名 称: | 关于推荐认定嘉定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通知 | ||
文 号: | 嘉人社〔2016〕44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嘉人社〔2016〕44号
各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为深入推进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切实发挥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模范引领作用,根据《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定区开展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嘉府发〔2015〕47号)和《关于印发<嘉定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推荐认定工作办法>的通知》(嘉创领〔2015〕3号)的有关要求,现将嘉定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推荐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6年4月15日前。
二、申报条件
按照《关于印发<嘉定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推荐认定工作办法>的通知》(嘉创领〔2015〕3号)规定的对象范围和基本条件进行申报。
三、申报流程
1、推荐申报。各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的候选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进行推荐申报,在实地核查的基础上,填写《嘉定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后报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组织评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之后,将于4月底组织召开嘉定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评审会,5月中旬前公布评审结果。
3、进行公示。对拟认定的嘉定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正式认定为嘉定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四、工作要求
1、各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推荐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严格筛选、公开公正、好中选优的原则,推荐认定在本区具有一定示范引领作用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2、各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应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要求,对申报主体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每个街镇应推荐1—2个候选示范基地,有条件的街镇可以多推荐。
联 系 人: 沈晓红 陈志权
联系电话:69989182 39989072
附件:嘉定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推荐表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3日
附件
嘉定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推荐表
基地名称 | |||
地理位置 | 启用时间 | ||
占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
孵化面积 | 资产总值 | ||
资产权属 | 资产性质 | ||
在孵创业 实体数量 | 提供就业 岗位数量 | ||
运营机构 | |||
机构代码 | 机构性质 |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职工人数 | ||
主管部门 | |||
推 荐 理 由 | |||
推 荐 理 由 | |||
所 获 荣 誉 | |||
主管部门 意见 | |||
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意见 |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意见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