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下发《嘉定区医学重点专科管理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WE7309000-2016-012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6-05-06
名 称: 关于下发《嘉定区医学重点专科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 号: 嘉卫计医政(2016)9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区卫计委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机关相关科室:

为贯彻落实《卫生计生重要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规划(2014-2017年)》(国卫监督发〔2014〕20号)和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6〕170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市卫计委印发的《上海市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沪卫计监督〔2016〕1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请各单位及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认真收集、汇总检查相关资料和数据信息,确保检查任务顺利完成。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5月5日



上海市嘉定区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

(一)区卫生计生委相关配套文件制定情况、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门联动、职业病防治工作经费保障、职业病防治的宣传和培训、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和调查分析等情况。依法对职业健康检查、放射诊疗、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情况。

(二)区卫生计生委监督所对职业健康检查、放射诊疗、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等机构的监督执法情况。

(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依法开展职业病报告、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医疗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等履职情况。

(四)职业健康检查、放射诊疗、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等机构依法开展工作情况。

二、监督检查对象及范围

区卫生计生委相关职能科室及有关单位,具体监督检查内容见附件(市卫计委《上海市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4月)

制订下发本区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检查阶段(4月-6月)

按照监督检查内容及职责分工,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区卫计委监督所对照市计委《方案》分工对放射诊疗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对监督执法文书开展抽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重点职业病监测点开展抽查。各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采取针对性措施,促进问题解决,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在开展监督检查过程中,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增强法治观念,并做好被市卫生计生委抽查准备工作。

(三)总结上报阶段(6月)

各单位认真梳理工作资料,准确填报检查表,按时上报工作总结和检查表。请区卫计委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16年6月10日前将检查表及工作小结(具体样张见市卫计委《方案》)报送至区卫计委综合监督科。我委审核、汇总后于2016年6月20日前报市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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