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A23010002016006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6-05-10 | |
名 称: | 上海市嘉定区物价局关于核定嘉定方舟商业中心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 ||
文 号: | 嘉价(2016)6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上海百联嘉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嘉定方舟商业中心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沪价管(2015)1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核定该停车场收费标准如下:
地面停车场:车辆停放首小时5元,停放时间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超过1小时后以半小时为计费单位,每半小时2元;超过8小时至24小时内按8小时计;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超过部分按上述标准重新计费。
地下及地上(屋顶)停车库:车辆停放首小时7元,停放时间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超过1小时后以半小时为计费单位,收费标准相应减半;超过8小时至24小时内按8小时计;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超过部分按上述标准重新计费。
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经营企业可降低收费标准。实行长包车位的计费由承租双方在上述收费标准内协议收取。
本批复自2016年5月16日起执行,请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
上海市嘉定区物价局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