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7202000-2016-016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6-05-17 | |
名 称: |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上海市公立卫生计生机构互联信息系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卫计办(2016)16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区公立卫生计生单位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行业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互联网网站安全平稳运行,现将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制定的《上海市公立卫生计生机构互联网信息系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细则》(沪卫计信息〔2016〕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互联网信息系统运行安全保障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应提高对本单位重要信息系统信息安全防范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健全信息安全工作机制,提升安全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坚持安全管理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确保本机构互联网等重要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
二、明确职责,做好等级备案、测评及整改工作
各单位应对照市卫生计生委专项整治行动实施细则要求,对本单位互联网信息系统进行自查排摸,及时完成等级备案,主动联系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信息安全专业检测机构,开展对互联网信息系统测评,并根据测评报告中的问题,组织开展安全整改工作。
三、统筹安排,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安全管理有序实施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应当对照市卫生计生委专项整治行动实施细则时间进度要求,结合本单位互联网信息系统的实际情况,做好统筹安排,制定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需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信息系统安全监测和应急处置管理工作, 及时处置安全事件(事故),确保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推进。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