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4304000-2016-002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6-05-06 | |
名 称: | 关于开展固定式升降作业平台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安委办〔2016〕8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安委会:
固定式升降作业平台,是指采用电动葫芦、液压系统等作为驱动装置,且安装在井道内沿垂直或与垂直方向倾斜度小于15 °的简易起重平台。因其造价便宜、操作简单,被一些中小企业或厂房业主大量使用。但该平台无防撞、防坠等安全防护系统,可靠性、稳定性差,工作中平台与井道内壁能形成快速剪切作用,极易导致人员、物品被夹伤或缠绕等,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加上部分企业或厂房业主管理者存在思想认识、安全管理、安防措施、安全责任不到位等问题,容易引发事故。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结合我区当前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7月1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固定式升降作业平台安全使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一认识
各单位必须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此次专项检查工作。要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要以“有患必除,除患务尽”决心,督促相关企业及厂房经营管理者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严防走过场、图形式,务求实效。
二、加强宣传、落实责任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要以相关企业及厂房业主为工作主体,各单位要加大专项检查工作宣传力度,加强对辖区内存在固定式升降作业平台的相关经营管理者、使用单位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相关单位能充分认清安全形势,充分认识到开展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专项检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建章立制、落实措施
各单位要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操作规程,落实单位负责人、安全员、作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防护设施。严禁擅自拆装吊笼、层门安全防护栏装置,有条件的应建立全封闭的井道及层门。
二是设置警示标志。在各固定式升降作业平台安全防护栏和层门口显著位置标注“严禁载人”、“严禁超载”等警示标志。
三是加大管控力度。确保设备只用于装载货物,任何情况下不得载人;严格管理,严禁无关人员擅自强开层门、靠近井道;工作结束后及时切断操作面板等电源,层门上锁,落实钥匙专人负责制,确保无关人员无法操作启动升降平台;单位安全员做好检查记录并签字,不使用期间严禁人员进入。
四是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固定式升降作业平台使用、管理安全无事故,必须强化和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督促相关企业或厂房业主管理者逐一签订《固定式升降作业平台使用管理安全责任承诺书》”(由各安监所自行设计)。
四、加强监管、及时沟通
各单位在企业上报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固定式升降作业平台抽查摸排工作,重点摸清在用数量、质量、基本性能、现状、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等情况,建立台账,逐一填报《嘉定区XX镇(园区)固定式升降作业平台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加大对责任主体的监督,督促对存在安全隐患设备的相关企业、厂房业主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整改,并适时跟踪检查落实整改情况,及时填报《嘉定区XX镇(园区)固定式升降作业平台落实整改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对有关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又拒不落实相关安全措施的,及时与局监察大队沟通。专项检查过程中,我局将对各街镇检查情况和落实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嘉定区XX镇(园区)固定式升降作业平台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于2016年5月31日前,《嘉定区XX镇(园区)固定式升降作业平台落实整改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于2016年7月10日前通过区电子政务平台报送区安监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联系人:钱建绪,联系电话:021-59530822。
附件:1.《嘉定区XX镇(园区)固定式升降作业平台基本情况统计表》
2.《嘉定区XX镇(园区)固定式升降作业平台落实整改情况统计表》
上海市嘉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