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关于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WE4301000-2016-010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6-06-15
名 称: 关于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嘉安监〔2016〕21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安监所:

      按照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本市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方案的通知》(沪安监执法〔2016〕38号)部署,结合本区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关于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的行动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15日

关于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的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防范能力,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决定自2016年至2020年,在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6个工贸行业企业内深入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全面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指导、源头管控、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总原则;坚持当前和长远相结合、抓基础建设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的总思路,将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融入到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之中,将责任和措施逐级落实到企业岗位,促进企业全面提升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能力。

      二、工作目标

      力争经过5年的努力,到2020年,建立起“以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为重点,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为基础,以差异化监管和精准化执法为抓手,以层层落实企业岗位责任为核心”的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使企业安全基础得到明显改善,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各类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持续减少,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三、组织领导

      区安监局成立以局长陈钢为组长,副局长李建忠、吴兴勇为副组长,监察审理科科长沈金毅、综合管理科负责人丁高、监察大队钱建绪为组员的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丁高、钱建绪具体负责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方案的制订、信息统计、情况报送等工作。

      四、方法步骤

      (一)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广泛动员(2016年6月底前)

      各街镇安监所要结合实际,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制订工贸行业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5年行动工作方案。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各街镇安监所要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可以通过指导企业拉横幅、贴标语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对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进行广泛宣传,确保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做到“四深入”(深入企业各部门、各车间、各班组、各岗位),促使企业员工能够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深刻认识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第二阶段:摸清底数、组织培训(2016年6月-2016年10月)

      各街镇安监所要对辖区内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6个工贸行业企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分类)进行梳理,切实摸清辖区内6个工贸行业企业底数,统计完成《街镇工贸行业企业分类汇总表》(附件)。

      各街镇安监所要将《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以下简称《指导手册》,请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下载)相关内容作为宣传教育培训的重点,适时组织各种形式的咨询服务活动。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覆盖车间、班组、岗位内部以及新进员工和从业人员的专题培训,促使全员都能、都会进行较大危险因素辨识,掌握防范措施。区安监局负责安监系统人员的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的教育培训,各街镇安监所负责组织落实辖区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的教育培训(2016年10月底前完成培训工作)。

      (三)第三阶段:全面推进、登记建档(2016年11月-2017年12月)

      各相关工贸行业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指导手册》积极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登记建档,实施有效防范措施。要定期进行检查排查和安全风险评估,加强日常管控。要将辨识出的较大危险因素及其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方法纳入岗位操作规程,做到“一岗位一清单”(2016年底完成),并培训员工熟练掌握。对一些安全防范设施设备缺失、破损和不符合《指导手册》要求的,要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按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总局令第70号)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各街镇安监所要督促相关企业对辨识的较大危险因素进行登记建档,建立有效防范措施。要把落实《指导手册》与日常监督执法相结合,加大对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的检查力度。要按照“一企一档”(格式另行下发)的要求,建立完善企业台账,掌握企业危险因素及辨识管控能力,细化监督指导,2017年底完成“一企一档”的建立,并做好持续更新和维护工作。      

      区安监局将把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作为安全监管的重点内容纳入到年度执法计划,持续开展针对性执法检查。对未落实相关要求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监督整改到位一起。进一步完善“嘉定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将“较大危险因素管控辨识”列入信息系统,推进企业落实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与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要将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部位和环节作为企业自查自改自报工作的重点,实施风险等级管控,提高检查频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排查治理责任。

      (四)第四阶段:稳步提升、常态管理(2018年1月-2020年12月)

      要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培训的力度,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促使企业不断提升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的水平和能力,并将此项工作融入到企业日常管理中。本阶段具体工作内容将在2017年年底另行发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工贸行业 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是提升防范事故能力,有效减少和控制各类事故风险,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的重要举措。各街镇安监所思想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严密组织,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并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二)注重统筹协调。各街镇安监所要将本工作与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应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与委托检查结合起来,在委托检查中加入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内容,指导帮助企业开展较大危险因素的辨识管控工作;要与粉尘防爆、有毒有害空间、液氨制冷等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有序开展。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街镇安监所要加强对辖区内企业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沟通、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区安监局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了解掌握各街镇工作开展情况,并通报各街镇工作进展情况,并适时将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纳入街镇考核。

      (四)按时报送信息。各街镇安监所按照本方案要求,按时上报相关信息:1.2016年6月底前上报工作方案;2.2016年7月底前上报《街镇工贸行业企业分类汇总表》;3.阶段工作开展情况简讯;4.每年12月2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请将相关信息通过政务网报送区安监局综合管理科丁高、钱建绪,电话:59530762。

 

      附件:《街镇工贸行业企业分类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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