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嘉定区安委办关于印发《嘉定区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WE4301000-2016-012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6-07-20
名 称: 嘉定区安委办关于印发《嘉定区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嘉安委办〔2016〕13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安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精神(附件1),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依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本市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区安委办研究制定了《嘉定区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工作实际,细化领域管控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嘉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20日    

嘉定区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指示为指导,以《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为依据,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我区近年来生产安全事故主要集中在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消防、粉尘防爆等高危行业领域的实际,区安委会决定重点攻坚高危行业企业,集中整治重大安全隐患工作,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得到有效监管,全面提升重点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防范重特大事故的能力,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二、工作任务

      (一)重点领域主要工作任务

      1.建筑施工安全:制定建筑施工安全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力度,以预防大面积倒塌、塌方事故为重点,提高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能力,确保建筑施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数量明显下降,建筑施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之内(责任单位:区建管委)。

      2.危险化学品安全、粉尘防爆安全:制定危险化学品、粉尘防爆安全生产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危险化学品、粉尘防爆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危险化学品、粉尘防爆安全监管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等方面开展安全生产重点攻坚(责任单位:区安监局)。

      3.交通运输安全:制定交通运输安全攻坚工作实施方案,以“两客一危”(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危险货物运输车)道路运输为重点,加大力度整治违法违规运输行为,有效防止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区建管委)。

      4.消防安全:制定消防安全攻坚工作实施方案,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治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夯实消防工作基础(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二)试点区域主要工作任务

      1.完善试点区域各项管理制度。区设置安亭镇、工业区北区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试点区域,试点区域必须建立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安全标准,杜绝不符合规划要求、不具备安全准入条件的项目进入试点区域;进一步完善“两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标准化和数字化)体系建设,着力推进“网格化”工程,确保2016年底“两个全覆盖”(推进企业、区域安全监管)工程落地生根;督促和指导试点区域企业制定完善安全发展规划,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责任单位:安亭镇、工业区)。

      2.加强试点区域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加强试点区域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充实安全生产监管专家库,提升与专家的联合互动能力,积极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强化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试点区域监管能力;强化试点区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完善试点区域安全生产预警机制,整合和优化各方应急救援资源,切实加强试点区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安亭镇、工业区)。

      3.落实试点区域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规章制度、责任制和标准化体系。引导企业在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由企业各级各类人员、职能部门、车间、基层班组组成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督促企业根据自身的工艺、装置、设施等情况,制定完善符合企业实际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试点区域安全监管人员要对落实情况进行仔细检查(责任单位:安亭镇、工业区)。

      4.突出重点强化管理。试点区域要建立辖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隐患排查治理、自动化控制、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培训等方面的安全监管信息档案。针对企业所属行业特点、危险程度高低和安全生产现状,实行严格的分类指导和分级管理,突出重点监管对象和部位。加强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危险工艺、重点监管危化品和重大危险源)企业的安全监管,强化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登记、申报以及备案等规定(责任单位:安亭镇、工业区)。

      (三)重点企业(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等)主要工作任务

      1.提升本质化安全水平。重点企业要提高工艺自动化控制与安全仪表水平,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装置(设施)设置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系统,按规范配备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系统。对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装置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全面查找并整改装置设计存在的问题,消除事故隐患。

      2.健全完善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的规章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形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继续深入推进“两化”体系平台的运用,发挥其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作用,每月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纠工作,要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切实做到隐患整改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3.提升应急工作水平。重点企业要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和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置与抵御企业风险要求相适应的应急装备、物资,并做好定期更新和日常管理维护。企业的应急预案要与周边相关企业(单位)和政府应急预案互相衔接,形成应急联动机制,并定期组织各层次的应急演练。企业要与周边其他企业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大中型企业应先建立具有日常应急管理、风险分析、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动态决策、应急联动等功能的应急指挥平台。

      4.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质。重点企业要制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编制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制定安全培训教育方案,建立培训档案,实施持续不断的安全培训教育。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主动接受安全管理资格的考核,提升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能力。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严格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培训,对新上岗人员进行新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安全知识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技能提高培训。凡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的专业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操作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且通过岗位专业技能培训。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细化工作方案。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镇要在总结历年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自身实际细化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加强业务培训。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专题业务培训;积极派员参加各级组织的法律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等业务的培训,提升防范事故、处理事故的能力。

      (三)建立专家检查制度。建立每季度联合安全生产专家检查制度,对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不少于1次,主要内容包括:安全基础管理、工艺管理、设备管理、电气系统、仪表系统、危险化学品管理、储运系统等。对检查所发现隐患,企业应在下达的整改指令规定的时间内,将隐患整改到位,严防死守,确保无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加强监督检查。区安委办将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督促检查,每季度督查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开展情况。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重点区域:要突出加大对安亭、工业区北区试点区域危险源企业的安全检查;重点时段:要突出抓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高温雷雨等特殊季节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企业: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现场管控,确保作业安全。

      (五)持续开展“打非治违”。逐步健全“双随机”(对象随机抽取、每次检查人员随机抽取)检查、暗查暗访、联合执法和重点执法制度,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止民用爆炸物品供应、吊销证照,以及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从严追责等执法措施。

      (六)及时通报信息。区安委办将跟踪督促各成员单位、试点区域(安亭、工业区北区)、各重点企业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推进情况,结合“两化”体系平台每月进行一次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安委办组织成立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对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实时监督管理,确保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稳步开展。

      (二)加强协调沟通。相关部门在推动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中如遇到突出问题,要及时反馈区安委办。区安委办将强化督促检查,定期督查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按计划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安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需严格按各自职责分工、时间节点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工作。请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随同工作方案、试点方案于7月28日前通过政务网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并做好以下信息报送工作(联系人:丁高;联系电话:59530762)。

      1.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8日前向区安委办书面报告工作推进情况,并随时报送可供交流借鉴的经验做法(每月至少报送一条工作信息),区安委办进行统计汇总后于20日前上报市安委办。

      2.每月18日前报送“五个一批”(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统计表(附件2)和典型案例,区安委办进行汇总后于20前上报市安委办。

 

      附件:1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

             2.“五个一批”统计表

             201608091******320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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