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7309000-2016-014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6-08-16 | |
名 称: | 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卫计医政(2016)23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1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依法维护医疗秩序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依法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宣传培训,进一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医疗纠纷、惩处涉医犯罪的意识;严厉打击、惩处各类伤医违法犯罪和聚众滋事扰序行为,集中曝光典型案件以震慑犯罪、教育群众,始终保持对涉医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二、提升能力,有效防范处置事件
各医疗机构要按照文件规定,结合各自实际,完善安全防范机制,健全警医联动机制,强化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落实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安全防范机制,提高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相关部门要及时做好医疗纠纷源头预防,及早介入处理涉医事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沟通协作,切实提升涉医事件现场处置能力;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加强医患沟通和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维护和谐医患关系。
三、强化监管,切实落实工作职责
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考核力度,建立督办通报机制;各医疗机构要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和信息沟通工作,抓好责任落实。对于因工作不到位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恶性伤医事件的,在“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考核中依照有关规定实施一票否决。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