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嘉定区安全监督局关于印发《嘉定区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WE4301000-2016-015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6-09-01
名 称: 嘉定区安全监督局关于印发《嘉定区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嘉安监〔2016〕35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安监站(所),局相关业务科室、监察大队:

  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本市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安委办〔2016〕13号)、《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本市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安监危化〔2016〕56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地区实际,研究制定了《嘉定区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各安监站(所),局相关业务科室、监察大队结合工作任务,紧密联系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加大检查力度,组织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金炎;联系电话:59531387;传真:59531387)

 

 

 

上海市嘉定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9月1日

 

 

 

 

嘉定区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

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根治一批重大隐患,淘汰一批落后工艺技术,关闭一批安全保障能力差的企业的重要决策部署,我局认真分析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特点和事故规律,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评估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构建形成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着力解决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隐患治理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使用企业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要特别关注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坍塌、倒塌、坠落、挤压等致灾因素,结合危险化学品储存量大小,排查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和隐患。盯紧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环节,排查特殊作业的风险评价、控制措施和安全规程。各安监站(所)要认真梳理本地区实时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重点企业名单,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沪府令第91号)规定,发现事故隐患后及时通过“上海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报送信息。

(二)严格风险管控

严格风险评估论证管理,高度关注新兴化工产业,认真排查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可能潜在的风险和隐患。针对违法生产、贮存危险化学品和储存烟花爆竹隐蔽性强、危害大的特点,排查可能出现违法生产、贮存的地区(场所)及人群。要以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仓储经营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盯住爆炸品、易燃液体、液化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靠制度和技术手段,落实每一处重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的管理与监管责任,对重点设施、重点场所、关键部位、关键环节以及重点人群严格监管,有效管控。

(三)深化专项治理

严格落实《区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有关要求,动员部署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各类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认真组织摸排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底数。发现涉及光气、液氯、液氨、氰化钠、硝化棉、硝酸铵、硝酸胍等物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储存场所与周边安全距离不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的,应一律责令停止使用。通过定量风险评价方式进行安全评估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个人和社会风险值超过相关限值标准的,必须采取降低风险的措施,其中周边有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交通、商业、文化、旅游以及住宅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且风险不能降低的,应采取停产整顿,或会同相关部门实施转产、搬迁,直至报请人民政府实施关闭等强制性措施。

(四)强化罐区管理

自2016年7月1日起,所有仓储经营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动火作业全部按特级动火进行升级管理。自2017年7月1日起, 凡是未实现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的远程不间断采集检测,未设置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的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一律停止使用。

(五)执行“禁限控”目录

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安全监管局制订的〈上海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三批 第一版)〉的通知》(沪府办发〔2016〕25号)要求,使用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具有危险特性的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要求,准备理化特性、防护措施及应急措施等有关材料,至上海市危险化学品登记办公室进行登录后,根据其所在的行业、领域或属地向主管部门进行信息报备。

(六)提升本质安全

健全完善危险化学品的关键工艺、技术、装备等安全标准,继续推动18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装置及74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完成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实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及事故预警工程和危险化学品罐区本质安全提升工程,逐步淘汰一批安全保障能力差的工艺、技术和装备。要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的通知》(安委〔2016〕7号),全面排摸危险化学品行业及烟花爆竹行业涉及的安全风险,建立本区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安监站(所),局相关业务科室、监察大队要充分认识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吸取近年来危险化学品行业、烟花爆竹行业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力争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促进齐抓共管。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政务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加强宣传、广泛发声。充分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宣传基层安全生产好的经验做法,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三)形成机制,推动工作落实。抓住关键时段、关键单位、关键环节,从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加强源头治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入手,制定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事故的发生。请各安监站(所)于2016年9月15日前上报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并于2016年12月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区安全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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